專利侵權行為具有哪些特點?
專利侵權行為具有以下特征:
1.侵害的對象是有效的專利。專利侵權必須以存在有效的專利為前提,對于在發(fā)明專利申請公布后專利權授予前使用發(fā)明而未支付適當費用的糾紛,專利權人應當在專利權被授予之后,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2.必須有侵害行為,即行為人在客觀上實施了侵害他人專利的行為。并以生產經營為目的。非生產經營目的的實施,不構成侵權。
3.違反了法律的規(guī)定,即行為人實施專利的行為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又無法律依據。
專利侵權要承擔哪些民事責任?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專利法的規(guī)定,侵犯專利權的民事法律主要有停止侵權、賠償損失、清除影響等。
一、停止侵權
所謂停止侵權,是指侵權人應當停止擅自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
二、賠償損失
專利權是一種無形財產,當這種財產受到侵犯,并給權利人造成經濟上的損失時,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權依法要求侵權人賠償經濟損失。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1.以專利權人因侵權行為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作為損失賠償額。2.以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獲得的全部利潤額作為損失賠償額。3.參照專利許可使用費數(shù)額的倍數(shù)合理確定損失賠償額。(1-3倍專利使用費,由法官根據具體案情確定)4.定額賠償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別、侵權人侵權的性質和情節(jié)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幣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確定賠償數(shù)額,最多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
三、消除影響
消除影響主要是責令侵權人通過新聞媒介,如在報紙報紙、雜志上發(fā)表聲明,或者在廣播、電視中發(fā)表講話、聲明,承認其侵權行為,并作出不再侵權的保證。
以上幾種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