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的申請程序是怎樣的?
PCT的申請程序可以簡單概括如下:
第一,提出國際申請。我國專利局依照《關于中國實施專利合作條約的規(guī)定》受理以下三種人提出的國際申請:(1)中國國民,包括具有中國國籍的個人和依照中國法律成立的法人。中國個人,不論其居住地是否在中國境內;(2)中國居民,雖不是中國國民,但在中國有經常居所或者實際有效的工商營業(yè)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yè)或外國其他組織;(3)與中國簽訂有雙邊協(xié)議的條約其他締約國的國民和居民。專利局收到國際申請后,認為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將授予國際申請日(以收到之日為國際申請日),并給予國際申請?zhí)枴1皇谟鑷H申請日的國際申請在每個指定國具有正規(guī)的國家申請效力,被認為是在每一個指定國的實際申請日。
第二,國際檢索。每一份國際申請都應經過國際檢索。檢索的目的在于檢驗申請主題的新穎性、創(chuàng)造性和工業(yè)實用性。檢索工作由具備國際檢索資格的單位進行,中國專利局就是其中之一。因此,經我國專利局提出國際申請的,可直接由其完成國際檢索工作。申請人收到檢索報告,可選擇是撤回或繼續(xù)申請。
第三,國際公布。國際申請自優(yōu)先權日起滿18個月,由國際局立即公布。申請人也可以要求國際局提前公布國際申請。
PCT專利申請有哪些優(yōu)點?
PCT的這一程序具有以下優(yōu)點:
首先,申請程序簡便。PCT對專利申請的受理和審查標準作了國際性統(tǒng)一規(guī)定,在成員國的范圍內,申請人只要使用一種規(guī)定的語言在一個國家提交一件國際申請,在申請中指定要取得專利保護的國家,就產生了分別向各國提交了國家專利申請的效力,條約規(guī)定的申請程序簡化了申請人就同樣內容的發(fā)明向多國申請專利的手續(xù),也減少了各國專利局的重復勞動。
其次,申請人具有充分的時間設計其專利國際申請的策略。在巴黎公約下,一項發(fā)明專利在本國提交申請的之后,必須在12個月內向其他國家申請專利,而在PCT下,申請人取得優(yōu)先權之日起滿20個月后,各指定國的專利審批程序才開始;如果申請人要求“國際初步審查”,進入選定國的專利審查程序是自優(yōu)先權日起滿30個月后才開始。因此,申請人有20個月或30個月的考慮時間。這樣對于申請人來講,就有更多的時間去考慮其專利到底在哪些國家是具有市場前景的。同時,在提出PCT申請后,會得到一份比較權威的檢索報告,對該專利做一個初步的判斷和評價,這是專利申請人作出最后選擇的重要參考依據(j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