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不同于發(fā)明、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的確認有相對獨立的原則。
那么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的是什么?眾所周知,發(fā)明專利是指就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專利是指就產品的 形狀、構造或其結合所提出的適用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梢钥闯?,上述二者的歸結點都落在了技術方案上,所謂技術方案是申請人對其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規(guī)律的技術特征的集合。而外觀設計專利與上述兩種專利有著質的不同。依據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及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yè)上應用的新設計。此定義中明確了外觀設計保護的客體,即“產品的形狀”,指立體與平面產品的點、線、面的移 動、變化、組合而呈現(xiàn)的外表輪廓,即對產品的結構、外形等同時進行設計的結果;即“產品的圖案”,指將設計構思所產生的線條、圖形或變形文字的排列,組合通過繪圖或其他手段繪制的圖形。“產品的色彩”,指用于產品上的顏色或顏色的組合,但制造該產品所用材料的本色不是外觀設計所稱的色彩。
掌握了上述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的含義,便不難理解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是什么了,外觀設計的歸結點是新設計,與發(fā)明、實用新型專利相比,外觀設計不是用來解決技術問題 的,外觀設計追求的是“美”,它的“美”是在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其結合體現(xiàn)出來的。
二、如何確定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范圍
明確了外觀設計保護內容,有助于我們在處理案件中,把握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范圍,盡管如此,確定外觀設計保護范圍仍然是我們處理此類案件的難題之一。我國專利法第五十九條規(guī)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為準,此條文是我們審理案件的主要法律依據,而我們審理的案件,案情千差萬別,如何能在實際處理案件中正確理解、運用法律規(guī)定,每個人的體會都是不同的,我們通過學習及審理案件,認為確定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范圍,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的審查。
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范圍的確定,應參考外觀設計專利的審查過程,應力求達到專利權在審查時與該專利權在保護時的同一性,即專利被授予專利權時劃定的保護范圍與實際生活中該專利 受保護范圍一致,不能隨意擴大也不能隨意縮小,應使該專利在不同時期都能得到一致的保護。依我國專利法規(guī)定,外觀設計專利審查過程中,申請人應向專利局遞交請求書以及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照片等文件,并且應當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及其所屬的類別,必要時還應寫明對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上述文件在專利權人提起訴訟時,也應向法院全部提交。如有必要,有條件的法院還可以走訪專利局或查閱卷宗。這個原則亦適用于發(fā)明、實用新型案件的審理。
確認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范圍,應是以審查圖片為主,審查外觀設計的名稱及簡要說明為輔。我國專利法規(guī)定,外觀設計名稱應當簡短、準確地表明請求給予的產品。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應當寫明使用外觀設計產品的主要創(chuàng)作部位、請求保護的色彩、省略視 圖等情況,簡要說明不得使用商業(yè)性宣傳用語,也不能用來說明產品的性能和用途。外觀設計的視圖是就立體外觀設計產品而言,應當是正投影六面視圖和立體圖 (或照片);就平面外觀設計的視圖而言,應當是兩面視圖。上述三者雖有主次關系,但對確認外觀設計的保護范圍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如外觀設計的名稱可以影響該外觀設計產品的分類,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對該外觀設計的視圖具有說明及補充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