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也稱版權,是基于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而產生的法律賦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民事主體的一種特殊的民事權利。是指作者基于對特定的作品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是作者及其他對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等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權以及全面支配該作品并享受其利益的財產權的總稱。
一、著作權是什么權利
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依法對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專有權。它表現(xiàn)為:
第一,享有著作權的作者可以決定是否對他的作品進行著作權意義上的使用;
第二,他可以決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實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為;
第三,他可以在必要時請求有關的國家機關以強制性的協(xié)助來保護或實現(xiàn)他的權利。
著作權是一種特殊的民事權利。它與工業(yè)產權構成知識產權的主要內容。在廣義上,它也包括法律賦予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廣播電臺、電視臺或出版者對其表演活動、音像制品、廣播電視節(jié)目或版式設計的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
根據(jù)我國的著作權制度,著作權是一種包含若干特殊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的混合權利,行使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往往涉及其中的人身權。例如,作者將他的作品首次交出版社出版時,不僅是在行使出版權,往往也是行使發(fā)表權。
著作權也是一種內容不斷發(fā)展的權利。在世界各國,著作權包含的內容并不是永遠固定不變的,而是隨著社會文明的不斷發(fā)展和使用作品的新技術的不斷產生,也在得到不斷的發(fā)展和補充??傊?,作者享有著作權不會影響作品的傳播。
二、鄰接權與著作權的關系是什么
著作權是指作者對其作品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或者說,是指作者及其他對文學、藝術、科學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總稱。
著作從本質上講,是作品傳播者對其賦予作品的傳播形式所享有的權利,雖然不是著作權,但是與著作權相鄰、相近或類似的權利。
兩者同屬于知識產權范圍。鄰接權與著作權關系密切,它是由著作權衍變轉化而來的,是從屬于著作權的一種權利。
兩者的區(qū)別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點:
1、主體不同。著作權的主體是智力作品的創(chuàng)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鄰接權的主體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廣播電視組織,除表演者以外,幾乎都是法人。
2、保護對象不同。的對象是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鄰接權保護的對象是經(jīng)過傳播者加工后的作品。前者體現(xiàn)了作者的創(chuàng)造性勞動,后者主要體現(xiàn)了傳播者的創(chuàng)造性勞動。
3、內容不同。著作權主要指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發(fā)表、署名等人身權和復制、發(fā)行等財產權;鄰接權的內容主要是出版者對其出版的書刊的權利、表演者對表演的權利、音像制作者對其音像制品的權利、廣播電視組織對其廣播、電視節(jié)目的權利等。
4、受保護的前提不同。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條件,一經(jīng)產生就可獲得著作權保護;鄰接權的取得須以著作權人的授權及對作品的再利用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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