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也稱版權,是指作者及其他權利人對作品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總稱。那著作權的具體內容是什么?我國頒布了法律對著作權進行保護,那著作權保護期限又是多長時間?下面我們將一一為您解答。
一、著作權的內容是什么
我國《著作權法》第十條規(guī)定,著作權包括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
1、人身權(亦稱精神權利),包括:
(1)發(fā)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作者有權發(fā)表或不發(fā)表其作品,在不同場合發(fā)表;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作者可以在其作品上署真名、假名,或不署名,或以后署名;(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比如授權出版社的編輯修改;
(4)保護作品的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他人不得分割、斷章取義、歪曲、篡改;
2、財產權(經濟權利):使用權和獲得報酬的權利;通過以下方式獲得經濟效益:復制、翻譯、改編、表演、廣播、展覽、拍制電影、電視或錄音等;
(1)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臨摹、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數字化或非數字化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權利;
(2)發(fā)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3)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中的程序本身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除外:
(4)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通過演員的聲音、表情、動作在現場直接公開再現作品,以及通過放映機、錄音機、錄像機等技術設備間接公開再現作品或者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6)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7)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8)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9)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首次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即在原有作品的基礎上,改變原作品的表現形式,創(chuàng)作出具有獨創(chuàng)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即將原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12)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13)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guī)定獲得報酬。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著作權中的財產權。
二、著作權保護期限是多長時間
1、著作人身權的保護期限
著作人身權中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可以獲得永久性保護。但著作人身權中的發(fā)表權的保護有時間限制。
2、自然人作品的發(fā)表權和財產權的保護期
公民的作品,其發(fā)表權和使用權的保護期分別為作者終生及其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者,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生前未發(fā)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確表示不發(fā)表,作者死亡后50年內,其發(fā)表權可由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行使;沒有繼承人又無人受遺贈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3、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作品的發(fā)表權和財產權的保護期
單位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fā)表權和使用權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作品發(fā)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白創(chuàng)作完成后50年內未發(fā)表的,著作權不再保護。
4、作者身份不明作品使用權的保護期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權的保護期截止于作品發(fā)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確定后,適用著作權法第21條的規(guī)定,按不同作品類型分別確定保護期。
以上就是對著作權內容以及著作權保護期限的介紹,希望能夠解決您的問題。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著作權人享有很多權利,但是卻不能濫用權力,國家也對著作權進行了一定的限制,且著作權限制容易使著作權人混淆,引發(fā)爭議產生糾紛,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建議您咨詢專業(yè)的著作權律師,他們在著作權實務方面的經驗豐富,相信他們會在著作權限制、保護等方面給您更好的建議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