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編作品是指在原有作品的基礎上創(chuàng)作出具有獨創(chuàng)性的新作品,那改編作品著作權歸誰?歸改編人還是原著作權人?同時改編作品人在行使改編作品著作權時應該注意什么呢?下面我們將一一為您解答。
一、改編作品著作權歸誰
改編作品是指在原有作品的基礎上,通過改變作品的表現(xiàn)形式或者用途,創(chuàng)作出具有獨創(chuàng)性的新作品。如將小說改編成電影、戲劇、舞蹈等作品形式。但改編作品無論采取什么表達形式都應與被改編作品的精神內(nèi)容相一致,而絕不能與被改編作品表達相反的命題,否則就是對原作品思想內(nèi)容的篡改或歪曲,是侵犯原作品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的行為。
改編作品應該是屬于演繹作品的一種。根據(jù)著作權法規(guī)定,演繹作品是指通過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chǎn)生的作品。
改編作品中出現(xiàn)原文的應只改變形式而不改變內(nèi)容。演繹(改編)作品的著作權歸演繹者(獨自)享有,但其對著作權的形式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即對原作品改編應當?shù)玫皆魅说耐?/p>
二、行使改編作品著作權時注意什么
行使改編作品著作權時至少要注意如下問題
1、改編行為應基于原作品著作權人的授權。
改編權,即改變原作品,創(chuàng)作出具有獨創(chuàng)性的新作品的權利。該權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授權他人行使。非經(jīng)原作品著作權人授權的改編行為是一種侵權行為。本案中,葉兆言將其小說的拍攝權有條件地授予了玫瑰影視公司,該公司為拍攝電視劇的目的將小說改編成劇本應是合同應有之意,陳彤應玫瑰影視聘請進行改編也不違反法律的規(guī)定,雙方約定電視劇《馬文的戰(zhàn)爭》的劇本版權及文字版權歸乙方(陳彤)自然擁有,但陳彤從該約定中獲得的授權受到原作品作者葉兆言對玫瑰影視公司授權限制,沒有將改編作品出版的權利。
2、改編作品的著作權歸改編者享有,但其行使受到限制。
正如著名作家石鐘山所言,原著是一粒種子,一部作品改編得好,是在原著的基礎上生根開花結出了好果實。改編作品系吸收、借鑒原作品的內(nèi)容及表現(xiàn)形式改編形成,必然包含了原作品作者創(chuàng)造性的智力成果,任何對改編作品的使用,也必然同時構成對原作品的使用。所以,改編作品的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對改編作品著作財產(chǎn)權的行使,除有法定理由外,均應征得原作品著作權人的同意,否則即侵犯原作品著作權人的著作權。
當然改編作品也凝結了改編者的創(chuàng)造性智力成果,改編者享有著作權,只是財產(chǎn)性權利行使時需要取得原作品著作權人的許可,但其署名權、保持作品完整權、禁止他人使用的權利是可以獨立行使的。如果陳彤在與玫瑰影視簽約之前對其獲得的授權情況進行合理的審查,應能預見到出版改編作品的后果。
3、出版者、演出者、錄音錄像制作者使用改編作品應獲得雙重許可。
《著作權法》規(guī)定:出版改編作品、使用改編作品進行演出、錄音錄像制作者使用改編作品,都應當取得改編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權人許可并付酬;圖書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應當通知著作權人并付酬。這里的著作權人也包括改編作品的著作權人及原作品的著作權人。
以上就是對改編作品著作權歸誰以及行使改編作品著作權時注意什么的解答,希望能夠解決您的問題。改編作品在原來作品基礎上進行創(chuàng)作得出新作品,但其實改編作品其實很難認定,很可能會只是改編形式,具體內(nèi)容卻沒什么改編,同時改編作品特別容易引發(fā)權屬糾紛,給雙方帶來不小的損失,因此建議您咨詢專業(yè)的著作權律師,他們專業(yè)知識豐富,相信他們能夠給您更好的建議和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