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網絡流行,寫博客的人也很多,如果轉載了某人或者某網站的大量作品,沒有注明作品來源,但是沒有贏利的目的,是否構成侵犯著作權或者網絡信息傳播權?發(fā)生類似糾紛,如何合理解決?
舉例說1、QQ空間里有大量轉載作品,而且所以的作品都被設置成可以轉載,只是全部有寫明作品來源,是否侵犯作品作者著作權?
2、新浪博客里就很多轉載作品博文,沒有注明作品原始來源,那么有是否侵犯作品作者著作權呢?試分析理由?
就你提出的著作權問題給以一下解答:
首先,轉載他人未聲明不得轉載的作品是否侵權
如果著作權人沒有聲明不能轉載的話,一搬情況下在沒有營利的情況下是可以轉載的,但應該載明轉載的來源。
你說的新浪博客的相關文章,相關的著作權人如果發(fā)現新浪有違規(guī)操作的行為,是可以要求予以更正及賠償的。
其次:發(fā)生著作權糾紛如何解決
著作權糾紛,是指著作權人與作品使用人和其他任何第三人之間就著作權的行使而發(fā)生的爭議。
發(fā)生著作權糾紛,依《著作權法》第五十四條的規(guī)定,采取調解、仲裁、訴訟的方法解決。
(一)調解?!吨鳈喾ā返谖迨臈l第一款規(guī)定,著作權糾紛可以調解。
調解,是糾紛當事人按照自愿的原則,在互相諒解的基礎上達成協(xié)議解決糾紛的一種方法。
當然,達成協(xié)議后,很可能也會出現一方反悔、不執(zhí)行調解協(xié)議,調解失敗,當事人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
(二)仲裁。《著作權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規(guī)定:“……,也可以根據當事人達成的書面仲裁協(xié)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仲裁,是仲裁機構依法行使的解決著作權糾紛的法律行為,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只有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另一方才可以提起訴訟。
(三)訴訟。訴訟是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糾紛的方式,主要用于:
1、當事人直接因著作權糾紛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通過調解達不成協(xié)議或者一方在達成協(xié)議后反悔,另一方通過訴訟解決糾紛;
3、一方不執(zhí)行仲裁裁決,另一方提起訴訟解決。
訴訟的時效期為二年,超過二年失去勝訴的機會。
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來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