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想咨詢這么一個事情:前段時間我去一家沖印店將我旅游拍攝的一些風景照片洗出來,做了一個冊子。這兩天路過那兒的時候,發(fā)現(xiàn)他們外墻上竟然掛滿了用我拍的照片的巨幅宣傳海報,但根本沒有人來征求我的意見,這算是侵犯我的著作權了吧?假如我想起訴他們的話,法院會受理么?這種著作權糾紛案件需要哪些證據(jù)?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關于侵犯著作權的問題。
首先,關于法院受理著作權糾紛的范圍。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下列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符合人民法院受理的規(guī)定:
1、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權屬、侵權、合同糾紛案件;
2、申請訴訟前停止侵犯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行為,申請訴前財產(chǎn)保全、訴前證據(jù)保全案件;
3、其他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糾紛案件。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還規(guī)定,下列兩種情形,人民法院也應當受理訴訟請求人的訴訟:對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的侵犯著作權行為,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該行為人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依法成立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根據(jù)著作權人的書面授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其次,關于著作權糾紛案件需要的證據(jù)。
在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中,指控他人侵犯其著作權的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
當事人的證據(jù),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下列事物可作為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的證據(jù)使用:
1、當事人提供的原作品的底稿;
2、當事人提供的作品原件;
3、當事人提供的合法出版物;
4、當事人提供的著作權登記證書;
5、當事人提供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
6、當事人提供的取得權利的合同等;
7、當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訂購侵權復制品的合同、實物、發(fā)票;
8、當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現(xiàn)場交易等方式購買侵權復制品所取得的實物、發(fā)票;
9、公證人員按規(guī)定如實取得的證據(jù)和出具的公證書;
10、在作品上或者在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的權利人。
根據(jù)您的講述可以得知,該沖印店的行為已經(jīng)侵犯了您的著作權,這種案件在人民法院受理范圍之內(nèi),您可以攜帶上述相關證據(jù)材料去法院起訴對方,要求對方承擔責任。
假如您還有其他問題或者需要,歡迎隨時來電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