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爭議仲裁申請書
一、不服勞動仲裁能否起訴《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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