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由于締約過失應賠償對方的范圍是利潤
一、什么是締約過失?締約上的過失,是指當事人于締結合同之際具有過失,從而導致合同的不成立、無效或被撤銷,使對方當事人遭受損害的情形。因締約上的過失而產生之債,主要有以下情形:1、錯誤意思表示的撤銷;2、合同無效;3、合同不成立;4、給付自始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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