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根據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險字〔1988〕2號)規(guī)定,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給予15-30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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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