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常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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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6-21
生理缺陷的人違反治安管理,能否可以免予處罰?
對精神病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區(qū)別不同情況對待。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jiān)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
2.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違反治安管理的,應予處罰。公安部《關于執(zhí)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規(guī)定,精神病人違反治安管理后,應當由精神病鑒定機構進行司法鑒定,或者由公安機關指定的精神病院進行鑒定,以確定其有無責任能力。無條件作鑒定的,可以根據病史和調查、走訪認定。雙方當事人或監(jiān)護人對公安機關的認定有異議要求進行司法鑒定的,鑒定費用應由提出鑒定者負擔。
3.對于因生理缺陷違反治安管理能否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11條規(guī)定,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由于生理缺陷的原因而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
不予處罰的主體是又聾又啞的人和盲人這兩種情況,而不包括只聾不啞、只啞不聾或其除聾、啞、盲以外的身體器官或者組織的缺陷;不予處罰的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須由又聾又啞或盲引起,即又聾又啞或者盲是導致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發(fā)生的直接原因。如果又聾又啞的人或盲人由于其他原因違反治安管理,則應視具體情節(jié),給予處罰?!砭频娜诉`反治安管理能否免于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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