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常識信息
4.5




已有4人評價
瀏覽:1806次下載:4次
發(fā)布時間:2010-06-24
1、必須提交由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上一級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申請予以受理的首要條件。
2、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應(yīng)當有事實依據(jù)和理由。當事人不能既無事實依據(jù),又無任何正當理由,主觀地認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當,要求重新認定。事實是否成立,理由是否正當,由重新認定機關(guān)審查認定。
3、當事人對責任認定不服,申請重新認定,必須在法定的15日期限內(nèi)申請。
4、重新認定的機關(guān):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一般由區(qū)(縣)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委員會作出,重新認定機關(guān)為該地(市)級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委員會。
5、重新認定只有一次。重新認定決定是對該事故責任的最終認定,對重新認定決定不服的,不能再次申請重新認定。

4.5




已有4人評價
瀏覽:1806次下載:4次
發(fā)布時間:2010-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