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貸記卡權利質押合約
編號: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xiàn),甲方自愿為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注冊號(或編號)為_____,以自有財產向乙方領用牡丹貸記卡提供質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約。
一、定義:本合約所稱被擔保人系指牡丹貸記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二、擔保范圍:被擔保人根據其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_____的《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項下因牡丹貸記卡而發(fā)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信用額度內及超信用額度透支本息、超限費、滯納金、追索費用等)和乙方實現(xiàn)質權的費用。上述債務的擔保以權利價值為限,償還順序為先償還已計息貸款,后償還未計息貸款,還款的順序均為利息、費用(超限費、滯納金等)、取現(xiàn)/轉賬和消費等貸款。
三、甲方出質的權利僅限國家發(fā)行的債券或工商銀行簽發(fā)的存單,并由本合約項下的出質權利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甲方陳述與保證:
?。ㄒ唬┘追酱_認已知悉并理解《中國工商銀行牡丹貸記卡章程》、《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和本合約文本,并在對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與用卡動機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自愿為其進行擔保;
?。ǘ┘追酱_認對質押權利享有完全所有權或處分權,出質行為真實、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xù);
(三)如實說明質押權利的狀況;
?。ㄋ模⒊鲑|的權利憑證于__年__月__日移交乙方占有。
五、甲方不得轉讓出質權利。
六、甲方發(fā)生質押權利權屬發(fā)生爭議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址)等變更情形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七、甲方出質的權利憑證在《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有效期內到期的,乙方有權在到期日前兌現(xiàn),并將兌現(xiàn)的款項提前償還債務或經甲方同意后重新轉存于工商銀行。
八、持卡人透支期限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乙方有權兌現(xiàn)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處分出質權利,并以所得款項優(yōu)先受償。
九、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俟被擔保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虮粨H虽N戶后,本合同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同解除以前被擔保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十、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牡丹貸記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擔保人收費項目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擔保人中途換領新卡、被擔保人數的增減、被擔保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一、本合約不因乙方與被擔保人所簽訂的《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的無效而無效。
十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約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約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牡丹貸記卡銷戶之日終止。
十四、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協(xié)約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約附件,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甲方提供質押的權利清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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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質人): 乙方(發(fā)卡機構):
有權簽字人:________ 有權簽字人: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出質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登記機關:
登記編號:
登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