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出廠時已有合格證,車管還要檢查,我認為有為了收費的嫌疑?!本W友的這一質疑近日得到了公安部信訪辦的詳細回復。公安部回復說,目前所有的進口機動車和大部分國產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都已納入免檢車型。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還將根據車輛產品情況,進一步擴大機動車的免檢范圍,方便群眾辦理機動車登記等相關手續(xù)。
除了新購機動車的檢驗問題之外,公安部有關部門還集中就本網“部委領導留言板”中網友留言反映的有關駕照、機動車上牌的問題作出了答復。這已是公安部第九次公開就人民網網友問題作出回應。
公安部信訪辦回復全文如下:
1、關于新購機動車的檢驗問題
網友 發(fā)表于 2010-03-07 15:06:23IP:222.35.35.
對新車檢車的提問。新車出廠時已有合格證,車管還要檢查,我認為有為了收費的嫌疑。如果公安部門認為某種車型安全不合格,應在生產廠完成對該車型的檢查,不合格的車型向社會公布,不允許出廠,如檢查合格,沒有必要對新車檢查,且檢查手續(xù)繁雜,這是對社會財富的巨大浪費,與節(jié)能減排、構建和諧社會極為相悖。建議自購新車3年后年檢,每3年一次,6年后每2年一次,8年后每1年一次。
公安部回應: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機動車在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前,由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該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的機動車車型免予檢驗。近年來,在加強對車輛產品質量監(jiān)管的基礎上,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不斷擴大新出廠車輛的免檢范圍,目前所有的進口機動車和大部分國產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都已納入免檢車型。下一步,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還將根據車輛產品情況,進一步擴大機動車的免檢范圍,方便群眾辦理機動車登記等相關手續(xù)。關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期限,《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了不同車型的不同檢驗周期。其中,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要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載貨汽車、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營運載客汽車5年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關于持外地駕照的江蘇籍人員將駕照轉回江蘇的問題
網友 發(fā)表于 2010-03-10 10:06:30IP:61.160.226.
江蘇省出臺了一項規(guī)定,擁有江蘇戶籍持外省市駕照若需要將駕照轉籍到江蘇省的,必須再次進行駕駛技術測評(類似于路考,免費),如未通過,原持有的駕照就作廢,必須重新學習取證。請問,這項規(guī)定是否合理?是否與公安部頒布的法規(guī)沖突?是否算地域歧視?是否有地方保護之嫌(為本地駕校利益)?
公安部回應:經了解,江蘇省沒有出臺對持有外省駕駛證的江蘇籍駕駛人將駕駛證轉回江蘇時重新進行考試的規(guī)定。我們已責成江蘇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查相關情況,如有違反公安部規(guī)定的做法,要堅決予以糾正。
3、關于在縣級公安機關給新機動車上牌的問題
網友 發(fā)表于 2010-03-11 09:20:40IP:61.175.171.
新車上牌應該每個縣級交通主管部門辦理,這樣能為老百姓節(jié)約不少錢!
公安部回應:2008年10月1日實施的《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02號)規(guī)定,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可以辦理本行政轄區(qū)內摩托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登記業(yè)務。條件具備的,可以辦理除進口機動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校車、中型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登記業(yè)務,具體業(yè)務范圍和辦理條件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目前,全國已有1100多個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可以辦理汽車登記業(yè)務。(記者 李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