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
2012年1月9日,“黎慶洪涉黑案”再審開庭,在該案再審首次開庭的5天內,先后有李金星、楊名跨、劉志強、遲夙生等4名律師遭強行驅逐,并不被允許重新出庭,律師王興及多名貴陽本地律師被當事人解除委托,另有10多名辯護律師遭到不少于20余次的法庭警告、訓誡,創(chuàng)下中國司法審判史上前所未有的紀錄。
在庭審過程中,除法院管轄權、公訴人及審判人員回避、非法證據(jù)排除等一系列重大程序問題被暴露外,公開庭審拒絕持外地身份證的旁聽人員入場,辯護人話筒被刻意消音,大量非司法警察進入法庭擔任法警,審判長頻頻遲到、違法使用方言庭審,涉嫌刑訊逼供的偵查人員自寫說明書否認刑訊逼供并獲公訴人認可,辯護席前有攝像機后有通訊干擾器,剝奪辯護人的辯護準備期,節(jié)假日強行開庭等眾多涉嫌違法問題也被一一披露,引發(fā)普遍質疑。

2012年3月6日下午,第八期尚權刑辯沙龍在尚權律師事務所舉行。本次沙龍的主題為“從黎慶洪涉黑案看庭審程序規(guī)則和律師權利保障”,尚權律師事務所特邀請“黎慶洪涉黑案”中黎慶洪二審和再審辯護人、知名律師周澤和此案中另一辯護人王興律師作為本次沙龍的特邀嘉賓。參加本期沙龍的還有尚權律師事務所張興梅律師、萬大強律師、鞏志芳律師,北京君茂律師事務所楊漢卿律師、及中國政法大學的學生等。本期沙龍由尚權律師事務所執(zhí)行主任常錚律師主持。

周澤律師發(fā)言

王興律師發(fā)言
常錚律師首先就本期沙龍的背景和意義分別做了介紹。常律師指出,當前社會打黑運動中暴露出很多問題,存在很多亂象,以“黎慶洪涉黑案”為例,審判中程序違法問題及律師權利受到傷害問題非常突出。

尚權所執(zhí)行主任常錚律師
黎慶洪的辯護人周澤律師參加了黎慶洪案二審辯護、再審辯護,對本案審理過程的所有情況與細節(jié)非常清楚。周澤律師指出當前社會環(huán)境下,有必要討論律師的刑辯道路如何走下去,當前,一些涉黑案件中存在各種亂象,他結合黎慶洪案件向大家談了他的一些看法。周澤律師先從黎慶洪身份切入,接著談了黎慶洪如何從發(fā)家致富到案發(fā)后被冠以“黑老大”的名號,又談到他接受黎慶洪家屬委托而為黎慶洪辯護的初。
周澤律師重點向與會人員介紹了他為黎慶洪做無罪辯護的原因:
一、關于賭博罪:黎慶洪被指控犯有賭博罪,黎慶洪參與幾乎全民參與的打麻將、鋪金花等賭博娛樂活動,還有黎慶洪接受了別人用依法設立的電玩娛樂經(jīng)營企業(yè)的股份抵債,且黎慶洪也不參與企業(yè)的經(jīng)營和管理,這些竟然成為了公訴機關指控的罪狀。
二、關于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認定黎慶洪私藏槍支犯罪,主體資格不符,不能成立。黎慶洪因借槍打獵已歸還而不再持有可認定為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但因對公共安全的威脅已消除且未造成損害后果應免除處罰。
三、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認定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谔锎宕迕穸侣?,黎慶洪沒有參與也沒有組織,一審法院僅憑“證人”鄭永一關于“我聽到有人說是黎慶洪指使田老九來帶頭堵路的,但我們沒有證據(jù)”的“證言”,判處其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證據(jù)不足。
四、關于非法采礦罪:采礦越界現(xiàn)象比較常見,在沒有認定黎慶洪所屬的馬口磷礦是否是故意、越界開采破壞資源量是否屬經(jīng)責令停止開采后形成尚不明確的情況下,認定馬口磷礦一方的黎慶洪、黎崇剛犯非法采礦罪,沒有事實依據(jù),純屬欲加之罪,且有選擇性司法之嫌。
五、關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同案被告人被指控犯罪沒有一項有組織犯罪。眾多被告人被指控的具體犯罪中,黎慶洪一項也沒有參與,更無組織、領導,他人違法犯罪也與其無任何利益關系。黎慶洪不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黎慶洪被指控和一審法院認定的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及其他具體犯罪,完全是司法機關嫁接和強加在黎慶洪身上的。
最后,周澤律師談了涉案的其他事實和涉案人員的一些情況,介紹了他曾經(jīng)寫了五萬字辯護詞的原因,及貴州高院發(fā)回重審的情況。

當談到“律師團”及律師被驅逐法庭問題時,周澤律師指出法院嚴重侵犯了律師和被告人的合法權利,律師極力抗爭,導致四名律師分別被法庭驅逐,導致司法史上罕見的“奇觀”,不過,律師們的抗爭還是帶來一些積極的效果,第一次起訴時沒有辯護律師的部分被告人,第二次起訴時有了辯護律師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利。
黎慶洪案中另一辯護人王興律師就本案級別管轄問題談了自己的觀點,還指出,本案中被告人提出回避的權利沒有得到保護。黎慶洪案中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是級別管轄問題,本案原審是貴陽市中院審理,而貴州省高院發(fā)回重審后,反而到了小河區(qū)法院,王興認為當?shù)厮痉C關如何解釋,都難以解釋其存在的問題。本案中還有一個爭議問題,是庭審被微博直播問題。王興律師說:“最大問題是法院審判做不到公開審理,對影響比較大的敏感案件的審判,用各種方法去限制旁聽?!北桓嫒藱嗬ㄟ^合法途徑得不到保護的情況下,微博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王興律師還對小河區(qū)法院的非法證據(jù)排除程序、周末法院開庭審理案件表達了自己的一些見解。他指出,律師權利及被告人合法權利在本案中極少得到保障。
張興梅律師結合自己在貴州多年的辦案經(jīng)歷,談了自己的看法。萬大強律師、君茂律師事務所楊漢卿律師紛紛發(fā)言,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楊漢卿律師發(fā)言

張興梅律師發(f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