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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
準妻子與他人玩曖昧,這種事一點都不稀罕,別說準妻子了,就算妻子跟人搞曖昧的也有的是。但是,準丈夫為這事著急上火,決定與情夫一決高下,約定輸?shù)哪且粋€離開這個女子。今天還有靠決斗解決感情的事,準丈夫還真是情種,要是放別人身上,別人早就不要了。這女的也是紅顏禍水,都有所屬,還在外面招蜂引蝶。
準丈夫跟情夫都太沖動,打贏那個也不一定得到什么。打架斗毆還會造成身心的傷害,他們打架斗毆的行為致人重傷、死亡,就會轉化成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這就告誡我們,面對感情問題,暴力不僅不能挽回感情,還會受到刑罰。
事件回顧:
準妻子與他人玩曖昧 未婚夫不堪綠帽與情夫決斗
21歲的蔣勇和女友周梅打算結婚了,不料周梅和同事葉弘曖昧。為了一口氣,8月13日晚,蔣勇和葉弘相約打架,試圖用拳頭來解決他們之間的恩怨,孰料雙方都帶著朋友上陣,動了刀,兩人受重傷。17日,記者采訪獲悉,蔣勇等5人被刑拘。(來自于新華網(wǎng))
法邦時評:
約架斗毆致人重傷怎么罰
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這是法律對聚眾斗毆轉化犯認定的明確規(guī)定。
對聚眾斗毆轉化犯的認定,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行為人的行為構成聚眾斗毆罪;
(2)必須發(fā)生了重傷、死亡的危害結果。如果僅僅有輕傷的結果,也不能按轉化犯來處理,可以作為聚眾斗毆罪的量刑情節(jié);
(3)重傷、死亡的危害結果必須在聚眾斗毆過程中發(fā)生。如果聚眾斗毆的行為已經(jīng)結束,行為人又故意重傷他人或者致他人死亡,應當直接認定為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
(4)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出于故意。如果行為人出于過失,不能適用轉化犯的規(guī)定。
本案中,首先,蔣勇叫了四個朋友,葉弘約了3個朋友,他們的行為已經(jīng)構成聚眾斗毆罪。其次,在打斗時,有人尖叫“我遭捅了”,葉弘也被捅傷,后經(jīng)鑒定均為重傷,所以,發(fā)生了重傷、死亡的危害結果。再次,雙方打斗肯定是出于故意的。所以,致人重傷的行為應轉化為故意傷害罪。
網(wǎng)友評論(新浪微博):
怒發(fā)沖冠要看值不值
@培大寶:有些女人就是不守婦道,不檢點,還沒結婚就想紅杏出墻。
@半閑堂上客:這個女人不要也罷?。。?!就讓她去滾,何必激氣?就算她想回頭,我也會考慮再三哇。
@藍博基尼蕓:怒發(fā)沖冠為紅顏也要看值不值得。
結語:
結婚就要找老實人,免得以后麻煩,但是,有了麻煩,不能腦袋發(fā)熱,能繼續(xù)就繼續(xù),不能繼續(xù)就離開。要是伴侶花心的話,一個情敵被打敗,就會有千千萬萬個情敵站起來。因為保護感情侵犯法律,法律還是不會留情的。(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