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1年5月1日起,增加了危險駕駛罪的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將醉駕行為入刑可謂是立法者強力遏制飲酒駕駛給他人帶來的危害,順應民意之舉,也充分說明醉駕是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必須對行為人予以刑事處罰。然而新法實施后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有關人...201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