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言道:好聚好散,做不了情人還可以做姐妹,何必動刀動槍的呢~而大齡男子糾纏已然分手的前女友,還跟到人家里嘰歪,結(jié)果被只比自己大三歲的前女友老爸滿大街地追著砍,你說是活該呢?是活該呢?還是活該呢?
“惠民路和黎明路交叉口有人持刀砍人,好恐怖!我報警了!”——今天中午11點54分,溫州網(wǎng)友“恩用1我暈”在微博上更新了剛目睹的暴力場面。
20多分鐘后有網(wǎng)友把拍到的現(xiàn)場照發(fā)上了微博,照片上一個穿著白襯衣的男子倒在血泊之中,臉上、脖子和襯衣上都血跡斑斑,看上去奄奄一息。大中午發(fā)生這樣的當(dāng)街砍人事件,網(wǎng)友們都顯得很吃驚。
父親持刀追砍女兒前男友
砍人事件發(fā)生在鹿城區(qū)惠民路和黎明路的交叉口附近,由于周邊有很多住宅小區(qū),比較繁華。
目擊事件的網(wǎng)友稱持刀砍人的是個中年男子,被砍男子當(dāng)時滿臉是血,辨不清楚年齡。兩人追逐了好幾百米,看上去都沒什么力氣了,沿途圍觀的群眾也越來越多。被砍男子還試圖躲進路邊一輛白色甲殼蟲內(nèi),但車里的人怎么也不開車門。后韓某因驚嚇過度,暈倒在路邊花壇。
好在兩條路的交叉口有一座“特警橋”,溫州市特警支隊就在此辦公,聞訊趕來的特警隊員迅速控制住了中年男子,并將其移交公安機關(guān)。被砍男子則被送往醫(yī)院,經(jīng)檢查頭部、嘴部多處被砍傷,好在并無生命危險。
鹿城公安部門了解到,砍人男子的女兒和被砍男子曾是戀人關(guān)系。
談戀愛為何會演變成當(dāng)街砍人?
原來,被砍的37歲福建男子韓某曾與一湖南籍女孩伍某談戀愛,只是兩人的年齡差得有點大——只比女孩父親小了三歲。為此,女孩家里一直反對兩人在一起,后兩人分手。
今天,韓某在上陡門碰到前女友伍某,要求和好遭拒后仍糾纏,并尾隨至伍某住處。伍某經(jīng)不住糾纏便打電話給了住在附近的父親,伍某父親知道情況后,提著刀就趕了過來,雙方言語不合,最后演變成當(dāng)街追砍的悲劇。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diào)查之中。
雖說戀愛是自由的,年齡不是問題。但是糾纏已然分手的前女友,又是要求和好又是尾隨的,這就不是年齡問題,而是人品的問題了。年齡大可以用人品彌補,人品差可就真的沒辦法了。只比女友父親小三歲,還能干出這種事來,實在是折煞了他人、也貶低了自己。最后落得一把年紀因為糾纏小姑娘而被女孩父親當(dāng)街追砍的下場,實在是不值得同情。
常言道:不作死就不會死,不論是男友老幼,自重才是關(guān)鍵!可憐天下父母心,砍了人卻還是得受到刑事處罰。這個事件還說明:別用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否則雖然報了仇,卻因為一個傻×而坐了牢,實在是得不償失。(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