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學會用法律武器來武裝自己確實是一件好事。對于已就業(yè)和即將就業(yè)的小伙伴來說,深入了解《勞動法》顯得尤為重要。
日前一名視障小伙就大膽使用法律的武器 來保護自己的權益,狀告公司侵犯其平等就業(yè)權。那結果到底如何呢?
事件回顧:
視障小伙狀告公司
李某是一名視障一級殘疾人士。2012年8月在北京電視臺職場節(jié)目《就等你來》中獲得中網在線公司承諾為其提供錄音方面的制作崗位。節(jié)目錄制后,雙方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根據合同約定,公司為李某提供了后期制作方面的崗位。但李某由于試用期未能完成考核,向公司辭職。
李某認為,中網在線公司明知其為視力障礙人士,卻將崗位定位為視頻后期制作,并最終以無法完成考核為由予以解聘,這不僅侵犯了其平等就業(yè)權還嚴重打擊了其就業(yè)的信心,故訴至法院要求判令中網在線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其經濟損失225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0元。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李某因未達本職崗位職業(yè)要求離職。其主張平等就業(yè)權受損,以及中網在線實施了侵害其平等就業(yè)權的違法性行為缺乏事實基礎與法律依據,故不予支持。
法邦時評:
何為平等就業(yè)權
平等就業(yè)權包含三層含義:一是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就業(yè)的權利和資格,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年齡、文化、宗教信仰、經濟能力等而受到限制;二是在應聘某一職位時,任何公民都需平等地參與競爭,任何人不得享有特權,也不得對任何人予以歧視;三是平等不等于同等,平等是指對于符合要求、符合特殊職位條件的人,應給予他們平等的機會,而不是不論條件如何都同等對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勞動者就業(yè),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
殘疾人和正常人一樣享有就業(yè)平等權,但也不能因此認為,凡不達到公司考核要求就認為是受到了歧視。同時,公司從某種程度上說是存在一定的自主決定權的。因此,很多事情,都需要從多方面的角度去看待問題。
網友評論(新浪微博):
@ 藍天晴空:強勢不了解弱勢,做什么事隨隨便便
@ ziyanziyu:這家公司招個視障,純屬吃飽撐的找麻煩。
@忠貞不渝:很明顯是故意的,參加節(jié)目的時候,企業(yè)就知道該人是殘障人士。企業(yè)有借節(jié)目推銷自己,但是錄節(jié)目后又將想辦法將殘疾人人士一腳踢開的行為。給視覺殘疾人士安排視頻后期制作的工作,就像是給盲人獎勵一臺電視一樣無效且無用。這明顯是通過規(guī)則性去擺脫掉這位殘疾人士,明顯具有啟示和規(guī)則性欺詐的行為。
結語:
殘疾人士屬于弱勢群體,我國社會應該多給與關注和保護。但是,正所謂身殘志堅,只要堅持,總能找到屬于自己的一片天地。(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