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華女士的年齡有關。原來,華女士的父母當初在給華女士申報戶口時,錯將華女士的年齡申報小了,身份證上是2001年出生,今年才18周歲,導致其現(xiàn)在未達到20周歲的法定結婚年齡。由于時間久遠,加之老家河南路途遙遠,華女士覺得麻煩,也就沒回老家去申請修正年齡,想著等身份證上的年齡到了20周歲,再和陸先生去辦理結婚手續(xù)。
然而,最近小孩突然生病了,需要在嘉善進行治療,這個突發(fā)情況讓華女士原本的計劃打亂了。
小孩的戶口一直沒有申報,相關的醫(yī)保也無法享受。華女士向他人打聽之下得知,由于兩人沒有登記結婚,小孩只能隨母申報戶口。但華女士一家又希望把小孩的戶口隨陸先生申報。
修正年齡、登記結婚、申報小孩戶口,此時的華女士才想到去辦理這些流程。但這首先就得回老家河南一趟,一來一回又得花去不少時間,怕耽擱孩子治療,一家人很是發(fā)愁。
這一情況剛好被上門走訪的西塘派出所社區(qū)民警張晨得知,并將該情況反應給了西塘派出所戶籍民警錢海良。錢海良對相關政策進行研究后,了解到在沒有登記結婚的情況下,小孩并非只能隨母申報戶口,跟隨陸先生申報戶口也是可行的,前提就是要對陸先生和小孩做親子鑒定。
考慮到小孩生病急著治療,根據(jù)“最多跑一次”改革為民服務的精神,錢海良聯(lián)系了司法鑒定部門。經(jīng)過溝通,對方愿意上門來西塘派出所為陸先生和其小孩做親子鑒定。
4月16日,司法鑒定部門來到西塘派出所戶籍辦理中心,成功為陸先生和小孩采集了DNA。后經(jīng)鑒定,陸先生為小孩的生物學父親。
得到司法鑒定意見書后,錢海良成功將小孩跟隨陸先生申報了戶口。接過戶口本的那一刻,陸先生和華女士連聲感謝。
華女士表示,等孩子病好后,自己也會盡快回老家,申請將自己的年齡修正過來,接下去辦好結婚登記等一系列手續(xù)。
警方也提醒大家,公民對于年齡等個人基本資料出現(xiàn)錯誤的情況,要及時申請修正,避免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不必要的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