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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模仿林書豪
美女模仿林書豪,爆笑走紅??吹竭@一系列的搞怪照片不免讓人開懷大笑。不過還好美女只是模仿別人的表情拍照搞怪,如果換做是模仿別人產品的話可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哦。
近日網(wǎng)上熱傳一組臺灣18歲美女爆笑模仿林書豪的照片,其中逼真的表情和搞笑的道具讓人不禁開懷一笑。
模仿外觀設計的法律責任
現(xiàn)在,模仿一個產品的外觀設計的行為是否屬于不公平競爭,已經成為一個熱點法學問題。其中,各種觀點眾說紛紜,主要原因在于,在這個問題上存在經濟學視角的分歧:一派學者認為,法律應保護人們的“公眾權利”;另一派卻認為,“制造物的形式或設計本身屬于具有財產權性質的權利”,產品外觀設計的所有人應該在經濟社會中基于該形式或設計而得到回報。
如果一個產品沒有得到著作權或專利權的保護,那么,外觀形式或設計的財產權要讓位于社會的公平競爭權,而公平競爭則是一種公共利益。一旦產品的外觀形式或設計過了有效期,它就變成了公眾財產。那么,競爭者可以隨意復制該外觀形式和設計。
但如果如果一個產品得到著作權或專利權的保護了,類似產品在外觀形式或設計上與疑被侵權產品的外觀形式和設計相互一致,而且正是因為這個一致性,購買者被誤導而購買了。那么侵權行為就發(fā)生了,這時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