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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送孕婦回家遭殺害
女孩送孕婦回家遭殺害,想成為一名白衣天使的17歲女孩好心施救生病孕婦,誰知孕婦是裝病,想騙女孩子會供丈夫性侵。變態(tài)丑惡的人一定要受到法律的嚴懲。
7月24日,佳木斯市樺南縣孕婦譚某在路上故意摔倒,將其扶起的小萱送其回家。夫妻兩人用安眠藥將其迷倒后,丈夫白某性侵了小萱,事后,將小萱殺害拋尸荒郊。7月28日,警方將二人抓獲,犯罪嫌疑人白云江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譚蓓蓓因懷孕被監(jiān)視居住。案件正在調查當中。
孕婦不適用死刑
我國刑法規(guī)定:“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這里的死刑,既包括死刑立即執(zhí)行,也包括死刑緩期執(zhí)行。因為死緩屬于死刑的一種執(zhí)行方式,不是一個獨立的刑罰種類。“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審判的時候被告人是懷孕的婦女,也包括審判前在羈押受審時已是懷孕的婦女。而案件起訴到法院以前,被告人在羈押期間做人工流產的,以及懷孕婦女因涉嫌犯罪在羈押期間自然流產后,又因同一事實被起訴、交付審判的,也應視為“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均依法不適用死刑,更不能為了判處死刑而強制懷孕的被告人做人工流產。
這主要從實行人道主義和保護胎兒來考慮,未出生的胎兒是無辜的,不能因為母親犯罪而被剝奪出生的權利。雖然孕婦譚某的行為天理難容,不過刑法明確規(guī)定,孕婦不適用死刑,所以,孕婦譚某會被施以其他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