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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雞蛋美國面世
近日,美國人造雞蛋面世驚駭眾生,地球人為之瘋狂。世界已經不能阻止人類了嗎?據(jù)說,某些全球快餐連鎖品牌試圖使用這種人造雞蛋,有了人造雞蛋,人造雞還會遠嗎?科技悲觀論者認為,人類早晚會把自己“能死”,照這種勢頭發(fā)展,世界末日不會遠。人造雞蛋,你們要母雞怎么辦?
位于美國加州舊金山市區(qū)的Hampton Creek公司研發(fā)的一種可以替代雞蛋的人造食材日前在全美國各大超市上架出售。據(jù)該公司創(chuàng)辦人及首席執(zhí)行官喬希-泰特里克稱,這種名為“超越雞蛋”的安全食材主要由從包括黃豆在內的豆類植物中提取的蛋白質構成,可以取代傳統(tǒng)雞蛋,廣泛使用在面包、蛋糕、蛋黃醬、雞蛋面等食品的制造過程中。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認定
司法實踐當中,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不少罪名存在交叉和一定程度的重合,比如詐騙罪。但是兩罪的量刑有著天壤之別,為了更好地維護涉案人員的合法權益,需要區(qū)分清楚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相似罪名的界限。
(一)本罪與詐騙罪的區(qū)別
1、犯罪客體不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侵犯了國家對產品質量的管理制度以及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2、犯罪客觀方面不同:本罪雖然有欺詐因素,但一般限于產品質量方面,畢竟是一種經營活動經濟行為,而詐騙罪本身不是一種經濟行為,是為了騙取財物。
3、犯罪主體不同:本罪自然人和單位都可以構成,而詐騙罪只能由自然人構成。
4、犯罪主觀方面:從犯罪目的來看,本罪是為了獲取非法利潤,而詐騙罪是非法占有公私財物。
(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罪數(shù)形態(tài)
1、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實施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而為其提供貸款、資金、賬號、發(fā)票、證明、許可證件,或者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運輸、倉儲、保管、郵寄等便利條件,或者提供制假生產技術的,以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論處。
2、實施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同時構成侵犯知識產權、非法經營等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3、實施本罪,又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查處,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shù)罪并罰的規(guī)定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與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的,從重處罰。
人造雞蛋面世,但是顯然它本身并不是偽劣產品,在出售的時候,如果標明這是人造雞蛋,并不涉嫌違法。但是,如果以假充真,就可能觸犯法律了。(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