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不是恁哥神曲走紅
我是不是恁哥神曲走紅,秒殺鳳凰傳奇。還在為鳳凰傳奇疑解散沮喪嗎?別擔心,神曲年年有,高手在民間。“我是不是恁哥,你當然是俺哥,不管咋著走到哪,你都是我的哥……”這兩天,一首被稱為“鄭州神曲”的網絡歌曲《我是不是恁哥》一舉突破百萬點擊量。各位親,你聽“神曲”了嗎?你覺得它“神”嗎?“神曲”是如何出爐的?它的走紅告訴了我們什么?
最近,老鄭州人“聽一遍就能跟著哼出來”的歌曲《我是不是恁哥》在各大視頻網站突然走紅,隨后被推至“鄭州神曲”的地位。剛剛上傳中國原創(chuàng)音樂基地網站兩天,就在原創(chuàng)歌曲排名中,以120萬的人氣入圍三甲,不少鄭州本地網友高呼“聽著真帶勁”。
“我是不是恁哥”的版權
歌曲是有版權的,“我是不是恁哥”自然也不例外。
版權即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版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類型,它是由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攝影和電影攝影等方面的作品組成。
作者對其創(chuàng)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權利,亦稱著作權。非經同意,他人不得出版或作更改。
版權是法律上規(guī)定的某一單位或個人對某項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銷售的權利,任何人要復制、翻譯、改編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權所有人的許可,否則就是對他人權利的侵權行為。知識產權的實質是把人類的智力成果作為財產來看待。 著作權是文學、藝術、科學技術作品的原創(chuàng)作者,依法對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種民事權利。
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guī)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chuàng)作的對象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即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在學理上,根據(jù)性質不同,版權可以分為著作權及鄰接權。簡單來說,著作權是針對原創(chuàng)相關精神產品的人而言的,而鄰接權的概念,是針對表演或者協(xié)助傳播作品載體的有關產業(yè)的參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錄音錄像制品制作者、廣播電視臺、出版社等等。
我是不是恁哥成為新神曲,自然也要有相應的版權。(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