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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城寶馬女肇事打人
這個年頭,以為自己有錢就了不起的人真多啊,晉城寶馬女肇事打人,堪比我爸是李剛。試問,這些錢是你自己掙得嗎?你有錢,是因為你比別人更努力,還是因為你比別人更有道德?這些都沒有的話,有錢只不過是因為比別人幸運。幸運的人有資格嘲笑沒有那么幸運的人嗎?
近日,晉城寶馬女肇事后怒打騎電動車女子,引起路人指責與公憤,該晉城寶馬女叫囂:“我老公是人大代表”引起網(wǎng)友的熱議!晉城寶馬女的我老公是人大代表言論堪比我爸是李剛事件,憑借其背后的勢力,就可以胡作非為,簡直就是敗類。如今該晉城寶馬女已經(jīng)在網(wǎng)上引起網(wǎng)友的熱議,也遭到網(wǎng)友的人肉!
故意傷害罪如何處罰
故意輕傷的,不存在犯罪未遂問題,即行為人主觀上只想造成輕傷結(jié)果,而實際上未造成輕傷結(jié)果的,不宜以犯罪論處。重傷意圖非常明顯,且已經(jīng)著手實行重傷行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應按故意重傷(未遂)論處。故意傷害致死的,屬于結(jié)果加重犯,行為人主觀上對傷害持故意,對致人死亡有過失。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晉城寶馬女肇事打人,錯上加錯,依法應該嚴懲。(法邦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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