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讀】:印章是企業(yè)的象征,它代表著企業(yè)的法律行為,所以如何有序管理真印章,如何有效防范假印章,就是企業(yè)不得不修的一堂課了。
《合同法》第49條規(guī)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边@就是法律上說的“表見代理”。
確立表見代理制度,在于維護人們對代理制度的信賴,保護善意無過失的相對人,從而保障交易的安全和高效,否則交易過程中要時時刻刻警惕行為人使用的印章是真
是假,給交易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因此,如果員工盜用介紹信、合同專用章或者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與不知情的第三人訂立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由此產(chǎn)生
的法律風險企業(yè)必須承擔,當然企業(y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后,可以向非法使用企業(yè)印章的工作人員追償,但如果工作人員無力償還,企業(yè)就只能認栽了。
既然印章如此重要,那么如果印章被盜用后,就應立即向相對人履行告知義務。不清楚相對人的,也應登報聲明,以便減少相對人損失,避免上當。如果不履行公告程
序,將承擔不利后果。如發(fā)生被搶被盜情況,必須立即報案,并聲明作廢。印章就是責任,印章管理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
所以企業(yè)必須建立印章管理使用制度,使用印章時必須先有主管領導的審批簽字,然后才能到印章保管人員那里蓋章。設立印章使用登記制度,詳細登記用章日期、事
由、數(shù)量、批準人、承辦人等事項,并作為檔案進行保管。蓋章的文件應留備份,最好留原件。很多企業(yè)保管印章的人員都是辦公室主任,并且不少企業(yè)都是選擇一
些老大爺來管理,看似德高望重,但對企業(yè)涉及的具體業(yè)務,尤其是否應該審批蓋章,不一定很清楚。所以,盡量選擇人品可靠又有一定法律素養(yǎng)的人保管印章,這
也是印章風險管控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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