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實踐中,有些人對合同的訂立形式不是很了解,以為想要訂立合同則只能通過書面的形式,那實際上訂立合同就一定要用書面形式嗎?專業(yè)的合同法律師將為您詳細解讀。
1、口頭形式
口頭形式是指當事人雙方用對話方式表達相互之間達成的協(xié)議。當事人在使用口頭形式時,應注意只能是及時履行的經(jīng)濟合同,才能使用口頭形式,否則不宜采用這種形式。
2、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當事人雙方用書面方式表達相互之間通過協(xié)商一致而達成的協(xié)議。根據(jù)經(jīng)濟合同法的規(guī)定,凡是不能及時清潔的經(jīng)濟合同,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3、公證形式
公證形式是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guī)定,以國家公證機關對合同內容加以審查公證的方式,訂立合同時所采取的一種合同形式。公證機關一般均以合同的書面形式為基礎,對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查確認后,在合同書上加蓋公證印鑒,以資證明。
4、鑒證形式
鑒證形式是當事人約定或依照法律規(guī)定,以國家合同管理機關對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查的方式訂立合同的一種合同形式。鑒證是國家對合同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的行政措施,只能由國家行政主管機關進行。
5、批準形式
批準形式是指法律規(guī)定某些類別的合同須采取經(jīng)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審查批準的一種合同形式。這類合同,除應由當事人達成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外,還應將合同書及有關文件提交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審查批準才能生效。
6、登記形式
登記形式是指當事人約定或依照法律規(guī)定,采取將合同提交國家登記主管機關登記的方式訂立合同的一種合同形式。登記形式一般常用于不動產(chǎn)的買賣合同。某些特殊的動產(chǎn),如船舶等,在法律上視為不動產(chǎn),其轉讓也采取登記形式。合同的登記形式可由當事人自行約定,也可以由法律加以規(guī)定。
專業(yè)的合同法律師提醒您:雖然通過口頭形式訂立合同比較方便、比較快捷,但它相較于其他形式而言,風險也較大,所以當您準備訂立合同時,最好是選擇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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