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上合同分為哪四個部分
一、格式條款的概念關于格式條款的概念,我國《合同法》第39條第2款規(guī)定:“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條款?!惫P者認為,定義應為:“格式條款是指為重復使用或便利,而預先制定的并由不特定第三人接受的,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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