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yǎng)管理辦法
【頒布部門】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1992-11-07
【實施時間】1992-11-07
【效力屬性】有效
【正文】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關于重婚案件中受騙的一方當事人能否作為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訴訟問題的請示》收閱。經(jīng)研究,答復如下:
基本同意你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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