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與權利共7條
公務員義務,是指法律對公務員必須作出一定行為或者不得作出一定行為的約束和強制。即國家通過法律規(guī)定公務員所應該履行的某種責任。公務員權利,是指法律規(guī)定的公務員在執(zhí)行國家公務的過程中,可以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并要求他人作出某種行為或者抑制某種行為的許可和保障。
·公務員范圍(2條)
·公務員考試(15條)
·錄用(3條)
·公務員條件(1條)
·義務與權利(7條)
·職務與級別(3條)
·考核(6條)
·職務任免(8條)
·職務升降(4條)
·獎勵(8條)
·懲戒(7條)
·培訓(3條)
·交流與回避(6條)
·辭職辭退(21條)
·退休(10條)
·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5條)
·申訴控告(9條)
·職位聘任(10條)
·法律責任(5條)
·公務員法律法規(guī)(0條)
·其他公務員常識(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