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在1923年曾回顧中國實業(yè)發(fā)展的60年歷程,它說就政府對待實業(yè)之態(tài)度與影響言,60年中清末之9年為黃金時代,而民初之10年為黑暗的時代。由此當局者有賢不肖之分,與國體無關,吾人雖酷愛共和,無所用其諱也。咱們后面談到第二階段的時候會看到,民營企業(yè)在晚清,特別是后面的階段,他們得到非常高的地位,但也正是這點,造就了整個政權和地位。
權力和資本的2.0版本,第一階段是以官督商辦為主,是權力的資本化,第二個階段是資本的權力化。資本的權力化最大體現在租,就是以租為股,中國到了義和團運動和八國聯軍之后,開始大規(guī)模的進入全面改革的時期,其實這個之前,戊戌變法失敗之后就已經有端倪出現,到這個時候開始大放力,放手發(fā)動民營企業(yè)。
但是,民營企業(yè)的根基依然是薄弱的,依然是沒有錢的,依然是沒有管理技術的,依然是沒有信用平臺的。這個時候的公權力已經注意到,在之前30多年的改革開放當中,公權力對一個民營資本巨大的破壞力量,所以再三的強調公權力不應該再介入進去,幾乎讓所有的官督商辦企業(yè)實行了改制,變成了民營企業(yè)。最典型的是從1903年開始,中國開始大辦鐵路,國家最重要的命脈產業(yè),選擇了走民營企業(yè)的道路。中國在全國先后搞了18家民營股的公司,開始轟轟烈烈的建鐵路,通過交通的改善,帶動經濟,帶動國防,帶動民生,當時很多計劃書寫的天花亂墜,要扶持民營企業(yè)的發(fā)展。
那么,這些民營企業(yè)依然是沒有錢的,怎么辦?這個時候政府不是像第一階段那樣的扶持你,而是換了一種方式,就是我把權力讓度給你。甲午戰(zhàn)爭之后,中國對民營資本的重視達到了空前的階段,為什么?在甲午戰(zhàn)爭失敗總結的時候,我們意識到意識形態(tài)是有問題的,我們必須在政治體制下面尋找改革。第二,我們意識到在商業(yè)救國的路上走的不夠,中國官督商辦的情況下,官對商的干預太多,我們要少干預。
1898年戊戌變法,砍了“六君子”的腦袋之后,實際上沒有一項改革措施被叫停,非常重要的一項改變措施是,1898年11月,通過了一個叫《礦務鐵路章程》,里邊提到官辦、商辦、官商合辦,而總不如商辦,除末設局以前,業(yè)經開辦者不計外,要救中國,商業(yè)救國是重要的一點。第二,商業(yè)救國要靠民營資本。第三點,公權力會對民營資本造成傷害。至少在國內的論文庫我再三檢索了,沒有人重視它,甚至連戊戌之后的變局,總的認識沒有人去重視。
這之后,開始出現獨立資本,就有個人出資50萬兩,差不多相當于現在1000萬的投資,你出1000萬的投資額,注冊資金的路礦企業(yè),如果民營資本過半,你只要出500萬,按照你給抗震搶險捐助的獎勵條例給你進行獎勵。因為清代有賣官的體制,清代的賣官跟咱們現在理解的是不同的,清代當時賣的是級別,不是官職,就等于你可以享受正局級待遇,但是你買官的這個人,很長時間按政策規(guī)定你不能掌握實權,你只是享受這個待遇,你手上沒有權力,沒有兵,到后來才失控了。所以,清代賣官政策在康熙和雍正的時候進行過辯論,雍正皇帝講的非常透徹,為什么要賣官?其實不叫賣官,我把這個位置賣給你,給你一個機會進入這個體制,這是一個統戰(zhàn)工具。但是,里面非常強調,這些人不能給他實職,清末的時候就授予他們實職。所以,當時有一個成語叫賣官鬻爵,鬻爵只是給他一個級別而已。
甲午之后對這個做法很重視,到1903年又給了更多的級別待遇,到1907年,還可以給民營企業(yè)家賞賜爵位,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轉變。這給你的不只是一個級別了,給你的是執(zhí)政黨里頭的地位。最后,你也可以將此理解為政府公權力對民營企業(yè)的扶持,但是這樣的扶持跟咱們理解的是不同,為什么?因為中國當時民營依然是沒有實力的,還是一群體制內出來的人成了民營企業(yè)家,改制之后把原來的國有資產變成了民營資產,這個時候的制度改革,保護的是他們的利益,沒問題,都有原罪,沒問題我們就保護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