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賣官脈絡圖
為給自己去職后鋪路,意圖“買官”扶正一名副部長,希望通過裙帶門生鋪設私人關系網,離任鐵道部長后仍能延續(xù)此前的利益。
2008年至2010年,劉志軍托山西女商人丁書苗疏通關系,丁書苗找到北京一家廣告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幫忙,并支付500萬元,結果最終未能成功。
他也曾
買官
買官者
劉敏霖
武漢鐵路分局多種經營辦公室經濟開發(fā)部副經理。
劉志軍分別在鄭州鐵路局副局長、鐵道部運輸總調度長、副部長任上,三次幫忙提拔。
使劉敏霖官至武漢鐵路煙草專賣局局長。
先后28次給予劉志軍錢款,折合176.56萬元。
買官者
何洪達
1997年任哈爾濱鐵路局黨委書記
2000年4月起,何先升至哈爾濱鐵路局局長,2004年又調入鐵道部任政治部主任,追隨劉志軍。
五年內先后給予劉志軍10萬美元,共計折合人民幣82.77萬元。
為回本,再賣官
1997年至2004年,先后幫助過哈爾濱鐵路局的六位基層和中層干部在該局內部升遷。
自備車管理辦公室主任、黑龍江虹通運輸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哈爾濱鐵路局總調度長等熱門職位更是被他出賣數次。
出售官位因“含金量”而分出價格區(qū)間,實權部門數十萬元,鐵路配套部門1萬元至2萬元不等。
何洪達收取錢物折合人民幣1452萬余元。2009年11月24日,一審被判處14年有期徒刑。
買官者
邵力平
南昌鐵路局原局長
橫跨鄭州、柳州和南昌三個鐵路局,每次都是一把手。
自1999年起,十年內陸續(xù)“進貢”七次,折合744.15萬元。
是劉志軍涉嫌的最大一筆“賣官”賄賂款。
買官者
王子博
1996年任長春鐵路分局列車段段長
2000年初,得以擔任長春鐵路分局副局長。
4年內累計送上5萬美元,折合人民幣41.44萬元。
買官者
梁映光
2002年至2003年任天津鐵路分局局長
讓劉推薦其為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候選人。
收受賄賂51萬元。
買官者
安路勤
原北京鐵路分局局長
劉為其擔任局長、推薦其為第十一屆全國政協(xié)委員人選等事項提供幫助。
連續(xù)六年到劉志軍處走動,送上錢款82.73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