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年56歲的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副主任曹淑杰因涉嫌貪污罪被提起公訴。記者今日獲悉,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該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6月至2010年9月間,曹淑杰利用其擔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副主任的職務便利,多次使用本單位機關財務處日常經(jīng)費,本單位支付給下屬單位社會保障能力中心及其西山分中心會議費,以及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應付本單位的稿酬款,報銷其個人消費發(fā)票共計13萬余元。
公訴機關認為,曹淑杰身為國家工作人員,無視國家法律,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