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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星謝霆鋒分身家
隨著謝霆鋒在娛樂圈多年的打拼,現(xiàn)今終于修的正果,身價上億。目前,出手闊綽的謝霆鋒,已為自己的孩子做了很多投資,使的張柏芝也無從挑剔。
據報道,鋒菲復合,全世界都送上祝福,尤其是一班因霆鋒入主“漢傳媒”,搭上順風車賺錢的小股民,更大贊王菲腳頭好,而籌備公司借殼上市的霆鋒,賬面更即時大賺1.47億,非常和味。霆鋒雖然即將成為上市公司主席,他卻只視為建立娛樂王國的第一步,將來更會發(fā)大來搞,逐步成為娛樂大亨。霆鋒現(xiàn)時正跟王菲在內地甜蜜拍拖,日前便有網民上載鋒菲一起食“麻辣燙”的相片,愛得高調纏綿。但此時卻有人向坐擁10億身家的霆鋒打主意,慫恿張柏芝跟霆鋒再談贍養(yǎng)費數(shù)目,不過柏芝卻未有理會,皆因霆鋒已承諾中環(huán)地段的4億商鋪,將來會留給兒子Lucas,又為兩子成立3億教育基金,霆鋒出手甚為大方,柏芝最疼愛兩子,對鋒菲戀當然只能視而不見,避免節(jié)外生枝。
孩子撫養(yǎng)費的支付
娛樂圈的分分合合,或許對大家來說是件習以為常的事。但是,離婚歸離婚,對孩子的愛,天下大抵所有的父母都是一樣的,包括謝霆鋒與張柏芝。關于張柏芝拒絕為撫養(yǎng)費再給謝霆鋒找麻煩,確實是個明智的選擇。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離婚后,一方撫養(yǎng)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xié)議;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xié)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xié)議或判決原定數(shù)額的合理要求。
知名婚姻律師,北京林鑫沃邦律師事務所婚姻部主任,易軼律師提示,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應根據自己的收入支付給子女撫養(yǎng)費。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shù)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當婚姻破裂,對孩子感情上的呵護,可能在很多時候會有鞭長莫及的感覺。因此,給予充足的物質保障,也許是父母力有未逮時最好的付出。(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