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赫結婚照曝光
陳赫結婚照曝光,“曾小賢”戲里戲外都是好男人。如果你看過《愛情公寓》,你就一直能記住那個被稱作“賤人曾”,但其實瀕臨絕種的好男人。他專一、執(zhí)著、善良、體貼。他在戲里暗戀“胡一菲”,在戲外也專情女友十三年。從初中開始相戀至今,兩人終于完婚,陳赫說:“哥終于圓夢了。”
9月16日,“曾小賢”陳赫將在普吉島與相戀十三年的女友完婚。一組他拍攝婚紗的花絮圖曝光。既有在叢林中的俏皮高難度照,也有在海邊的浪漫牽手照。陳赫今天(9月16日)在微博曬出與身穿婚紗的未婚妻在海邊的合影,并高呼:“哥終于圓夢了!”據悉,陳郝明日將在普吉島與相戀十三年的女友完婚。因飾演《愛情公寓》而人氣急升的陳赫與圈外女友的戀情早已公開,年初與女友已經領證,并飛赴馬來西亞度蜜月。據悉,陳赫和女友許婧初中便開始在一起,已經相戀長達10年,而兩人一直非常低調
明星的隱私權
明星的戀情和婚姻一向都是媒體關注的焦點,那究竟這種“探秘”算不算隱私侵權呢?
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而且權利主體對他人在何種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對自己是否向他人公開隱私以及公開的范圍和程度等具有決定權。
明星的隱私權的邊界,應該是在不牽涉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其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擾;家庭生活和正常私生活不受監(jiān)聽監(jiān)視;正常通信秘密與自由不受侵犯;正?;閼偕畈皇芩烁蓴_;與社會政治和公共利益完全無關的私人事務不受侵擾。當事件本身無公眾利益,對明星及其家人的身心健康構成了明顯而嚴重的威脅或傷害時,應看作侵犯了明星的隱私權。
所以,陳赫大婚這種爆料并不構成隱私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