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茵家暴被公公打
朱茵家暴被公公打,獨自照顧公公時出事,她的老公黃貫中因不滿其父的行為,向其父親發(fā)出警告,讓其停止傷害,一向脾氣暴躁的他再次發(fā)飆。本來好好的一家人,因為各種矛盾的加劇,反目成仇,真的很可惜。
22日,黃貫中在其微博上載了一篇文章,自爆父親在他年幼時用菜刀砍其母,大罵父親是“色老頭”,最后向老父發(fā)出警告,“要是你敢再令我家人難受的話,我會手刃你。若你想再打我媽媽,我老婆,我怕自己會變成自己的殺父仇人。”黃貫中自揭家暴令粉絲震驚,紛紛留言叫他冷靜,他寫這篇“殺父宣言”時,正與弟弟黃貫其在美國洛杉磯。
家庭暴力的認定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fā)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暴力發(fā)生于有血緣、婚姻、收養(yǎng)關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婦女和兒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殘疾人也會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會造成死亡、重傷、輕傷、身體疼痛或精神痛苦。朱茵在黃貫中到美國工作期間,受丈夫所托獨自去到大埔探望老爺子,結果被家暴,也難怪會氣壞黃貫中。(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