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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報道指出美國一9歲女童練槍時打死教練,其父母記錄下了這驚人的一幕。對于這樣的悲劇,盡管不用承擔什么刑事責任,但對這個不幸的孩子,我只希望這件事情不會在她美好的童年回憶里留下什么陰影。
女童練槍誤殺教練
據(jù)報道,8月26日美國拉斯維加斯39歲的退伍軍人查爾斯·維卡在射擊場教一名9歲的女孩射擊時,由于小女兒觸動扳機時過于緊張,掌控不好方向的她竟射向了身旁的教練維卡,而不幸中槍的維卡于當晚9時在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小女孩的父母記錄下悲劇發(fā)生時的畫面。
意外事件刑法免責
意外事件,是指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不是出于行為人的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于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
意外事件是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法定免責條件。因為意外事件中,雖然行為人在客觀上造成了損害結果,但其主觀上既不存在犯罪的故意,也不存在犯罪的過失,因而缺乏構成犯罪和負刑事責任的主觀根據(jù),不能認定為犯罪和追究刑事責任。如果這時對行為人定罪和追究刑事責任,就是“客觀歸罪”,有悖于主客觀相統(tǒng)一的刑事責任原則的要求。
資深刑事辯護律師,法邦名律聯(lián)盟刑事專家團團長,宋曉江律師解釋,因為意外事件中,行為人沒有主觀上的故意或過失,對于損害結果也無法預見。所以,如果對意外事件苛以刑罰,是不符合刑法的相應原則的。當然這也可以成為我們面對刑事案件時,做無罪辯解的一個手段。
當一個人的生命被活生生的剝奪,而“兇手”卻仍然“逍遙法外”的時候,你可能會覺得這個世界已經(jīng)沒有救了。但是,這個世界是個習慣于發(fā)生意外的世界,而法律對于這個世界的意外也是相當?shù)陌莸?。(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