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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學生賣冰毒被抓
高三學生至于無聊到去販賣冰毒嗎?去外地培訓美術的空檔想要去賺點零花錢原本很讓家人欣慰,可是販賣冰毒還忽悠是白糖就太不道德了。
近日,鰲峰派出所民警得知一個聊天群里有人販毒,民警假裝買毒品,與一名男子約好交易地點。民警在倉山齊安路等了十幾分鐘,見到一個學生模樣的男子。通過“暗號”聯(lián)系后,民警確定他就是販毒的人,于是將他控制住,并從他身上搜出一包白色物品。
男子大聲喊道:“你們?yōu)楹巫ノ??我賣白糖也有罪嗎?”民警現(xiàn)場檢驗,發(fā)現(xiàn)白色物品就是冰毒。經(jīng)查,男子小林是來自泉州的高三學生,這段時間來福州培訓美術,覺得無聊就想賺一點外快,所以販賣毒品。
販賣毒品如何定罪
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湯建彬律師說,販賣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實施走私、販賣、運輸、制造的行為。根據(jù)我國刑法的規(guī)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shù)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據(jù)此,販賣毒品罪是指販賣毒品的行為。只要是販賣毒品,即構成販賣毒品罪。
販賣毒品的行為多種多樣:將毒品買入后又轉手賣出,從中牟利的;依法從事生產(chǎn)、運輸、管理、使用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單位和人員,違反國家規(guī)定,以牟利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員提供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高三學生販賣毒品賺外快,是驚喜還是悲哀。法律規(guī)定,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販賣毒品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毒品犯罪可不能小覷,賺外快可以但也應該遵紀守法。(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