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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起訴酷狗侵權
酷狗音樂是大家比較喜歡也是使用較多的播放器,但是酷狗涉嫌音樂作品侵權給酷狗帶來一身麻煩。
酷狗因涉嫌侵權播放音樂作品,被網易云音樂狀告至廣州市天河區(qū)人民法院?!翱峁芬魳贰北灰罅⒓赐V骨謾嘈袨?。公開信息顯示,此次酷狗涉嫌侵害網易云音樂300首歌曲的播放及下載權益。網易向酷狗索賠金額超過300萬人民幣。目前,廣州天河區(qū)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
網易云音樂此次狀告酷狗音樂侵權共37個案件,涉及37張專輯,共300首歌曲。這是網易云音樂首次發(fā)起法律訴訟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卻不是酷狗音樂首次卷入侵權風波。
去年7月,北京市版權局召開網絡版權監(jiān)管工作會議,部署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劍網2014”專項行動上,酷狗就因涉嫌盜版包括中國好聲音(第三季)在內的音樂作品被點名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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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作品侵權遭巨額索賠
知名知識產權律師曹成提示,著作權法所稱創(chuàng)作,指直接產生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智力活動。為他人創(chuàng)作進行組織工作,提供咨詢意見、物質條件,或者進行其他輔助活動,均不視為創(chuàng)作。著作權法和本實施條例中音樂作品,指交響樂、歌曲等能夠演唱或者演奏的帶詞或者不帶詞的作品。
著作權法和本實施條例所稱與著作權有關權益,指出版者對其出版的圖書和報刊享有的權利,表演者對其表演享有的權利,錄音錄像制作者對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享有的權利,廣播電臺、電視臺對其制作的廣播、電視節(jié)目享有的權利。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制作者,廣播電臺、電視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被使用作品和原作品著作權人的權利。
音樂作品侵權,給被侵權者帶來極大的損失,保護作品權利不只是說說,創(chuàng)作者用盡心思搞創(chuàng)作,就這樣隨意被侵權,自己的勞動成果不僅得不到尊重也會打擊創(chuàng)作者的創(chuàng)作積極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