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9日,河北冀州市凱隆御景1號樓發(fā)生一起墜樓事件,一名年僅13歲的女孩袁某從該樓16層墜下身亡,其生前一句“我要和爸爸媽媽一起去要回工錢!”成為家人永遠的傷痛。
女兒為父討薪跳樓身亡
袁某繼父張某系凱隆御景工程包工頭,在事發(fā)工地做工兩年了,90萬工錢卻被一拖再拖。有工人表示,開發(fā)商和工程承包商都不給錢,找政府也沒有結果,只好一起來到工地。跳樓的小女孩是包工頭的女兒,今年才13歲,正在讀初中??赡苁强吹礁赣H討薪困難,于是和奶奶爬上了高樓,希望幫父親討到工人工資。
目前,公安部門已對有關人員采取控制措施,對事件展開調查,但為何每次都要等悲劇發(fā)生了,事情才會受到關注?包工頭的討薪之路,竟然成了一場全家總動員,母親、女兒輪番上場,結局實在太過悲涼。難道“跳樓”成了討薪的唯一途徑,何必如此、何以至此?難道法律只是擺設嗎?
討薪為何不走法律途徑?
關于討薪,并非沒有專門的法律制度兜底。比如說,申請勞動仲裁,向住建部門投訴,向法院申請欠薪支付令等。但現(xiàn)實中,討薪者好像更加傾向于采取個體抗爭的方式。這一方面說明,固有的法定維權通道,成本高、效率低;另一方面則說明了,整個社會未給予農民工足夠的法律知識和引導,推動他們“走程序”來理性討薪。
臨近年關,各個部門都在聯(lián)合督查農民工的工資支付狀況,但卻依然發(fā)生了討薪致死的事故,當真無比諷刺。一個女孩的墜亡,或許只是意外。但是,勞動者群體只要無法形成組織化的博弈力量,不曾接受必要的、系統(tǒng)化的法律支援,他們的討薪之路,便難免淪為一次次的冒險。
解決討薪難還需真正落實
不知道從何時開始,“跳樓秀”便成為了農民工討薪方式中運用得最為廣泛的一招。它以生命為賭注,充滿了危險,但由于它極富視覺性、戲劇性,能在短時間內吸引路人的圍觀,引來媒體的關注,所以政府往往會以最快的方式介入。跳樓秀是一個以悲情為核心要素的戲劇化場面,它引起圍觀人群的同情,同時挑起政府和媒體對于欠薪者的憤怒。
近年來為了幫助農民工討回辛苦錢,各級政府和社會團體想了不少的辦法。但再多的討薪高招,似乎也未能斷絕建筑業(yè)中因為層層轉包、惡性競爭所導致的欠薪難題。再加上一些地方政府管理部門的踢皮球、麻木、懶惰、不作為,更是讓問題進一步惡化。也許,當某天常規(guī)的法治維權手段不再“短路”,討薪難的問題才能從根源上得到解決。(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