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23歲女毒梟被捕
江門23歲女毒梟被捕,本應該陽光明媚的青春,卻因自己的錯誤而變得灰暗。少年們注意了,法律是高壓線,萬萬不可以身試法。
江門23歲女毒梟被抓,警方曝光稱改女毒梟被抓時把身上所有的一元加起來才99元,被網友調侃是時尚最窮毒梟。讓人感到特別心寒的是,江門23歲女毒梟本人看起來是特別天真無邪的女孩子,幾年前因為家里原因輟學打工時誤交損友才走上吸毒之路,最終以毒養(yǎng)毒,成為女毒梟。
販毒罪可判死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jié)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guī)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