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獄后向日葵
入獄后向日葵,被稱為“內涵圖”。在押人員被剝奪了人身自由,也有民事權利和義務,那么,在押人員的權利義務都有哪些呢?
近日,一張“入獄后向日葵”的圖片配文是“滿洲里市人民法院提醒全體市民請遵守法律,不然……”底下有兩朵花,左邊一朵含苞欲放的向日葵下寫著“入獄前”,右邊一朵破敗的向日葵下則寫著“入獄后”, 不少網友稱之為“內涵圖”。
在押人員的權利義務
一、在押人員的權利
(一)選舉權。未被法院決定停止使選舉權的在押人員仍享有選舉權。
(二)人身權利。
1、生命權;
2、健康權;
3、人格受到尊重的權利;
4、不受體罰和虐待的權利
5、不受超期羈押的權利⑥立功贖罪受獎的權利⑦私人合法財產不受侵犯的權利。
(三)訴訟權利。
1、獲得法律幫助權;
2、辯護權;
3、申請回避權;
4、上訴權;
(四)檢舉、控告權。在押人員有權檢舉和控告侵害自已的合法權益的國家機關和其他工作人員。
二、在押人員的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看守所各項制度。
2、接受政治、文化、技術教育,努力改造思想。
3、自覺主動協(xié)助司法機關將案件查清。
4、服從管理,積極參加生產勞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