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媽催輕生男跳樓
大媽催輕生男跳樓,都說看熱鬧的不怕事大。社會冷漠已經是個老話題了,不過小編能說嗎,看著那些人在上面要跳不跳的,真的很揪心,以后想好了再上去好嗎。
記者趕到時,消防已經在該男子下方鋪上了救生氣墊,民警也在隔壁的房間里對男子進行勸說,可是男子卻不為所動,手里還拿著一把小刀,施救人員稍微一靠近,他就用刀劃自己的頸部。就在救援人員為如何施救著急時,看熱鬧的人也沒閑著,人群中不時發(fā)出陣陣哄笑聲和口哨聲,有的人甚至還大聲鼓動輕生者跳樓。有人要輕生跳樓,就在相關人員準備營救的時候,周圍聚集了很多看熱鬧的人,這些看熱鬧的人呢,不但是不幫忙,還在旁邊起哄,吹口哨。公交車大媽:快點跳下來,是不是不敢跳,你是一個男子漢,不敢跳,我們女人來跳給你看。
起哄自殺涉嫌故意殺人
對于這樣的起哄的人是不是要承擔責任呢?法律上是否有這樣的規(guī)定呢?“起哄”的行為應該是和刑法中的“教唆”最為接近,所謂教唆是指以勸說、利誘、授意、慫恿、收買、威脅等方法,將自己的犯罪意圖灌輸給本來沒有犯罪意圖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圖實施犯罪,教唆人,即構成教唆犯。
起哄者有教唆女子跳樓的意思表示,也有教唆跳樓的行為,明知也可以預見女子從5樓跳下來,可能有生命危險,還直接主觀督促或者間接縱容這樣的事情發(fā)生,有涉嫌故意殺人或者故意傷害。
試想一下,起哄者如果你在人身關頭,有這樣一個“陌生的無形的手”來推你一把,你會是什么感受?是不是會覺得有驚慌呢,心里一涼呢?(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