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球首例機器人自殺
全球首例機器人自殺,原因是因為受不了家庭瑣事。機器人也有感情,看來真要小心著機器人,不然人類真的被取代了。
奧地利一個會處理家務的小機器人,日前爬上爐子把自己燒成灰燼。這個機器人“自焚”的原因不明,但當?shù)孛襟w戲稱它是因為不堪家庭瑣事才選擇了“自殺”。據(jù)報道,奧地利基希多夫的消防員趕到戈爾諾特·哈克爾家時,在廚房的爐子上發(fā)現(xiàn)了已化為灰燼的“魯姆巴760”機器人(如圖)。當?shù)孛襟w稱,iRobot公司生產(chǎn)的這個機器人因為實在受夠了家庭瑣事,而選擇自焚。
將建立機器人法律框架
阿西莫夫的機器人三大法則是:一、機器人不得傷害人類,或坐視人類受到傷害而袖手旁觀;二、除非違背第一法則,機器人必須服從人類的命令;三、在不違背第一法則及第二法則的情況下,機器人必須保護自己。
研究人員提出的框架中的一個指導原則是將機器人歸類為“第三存在”的實體,因為下一代機器人被認為既不是生命/生物(第一存在),也不是非生命/生物(第二存在)。一個“第三存在”的實體其外在和行為類似于生命體,但并不具有自我意識。雖然機器人目前在法律上被列為“第二存在”(屬于人類財產(chǎn)),但研究人員認為,“第三存在”的分類將簡化事故發(fā)生時的責任分擔處理。
真的到了機器人能準確解釋人類法律語言的那一天,人類又該如何考慮其合法的地位和權(quán)利呢?人類法律體系應當轉(zhuǎn)變成人類—機器人法律體系嗎?研究人員預測說,也許到時候就會出現(xiàn)機器人律師和機器人法官,它們將與人類律師和法官一起工作,處理發(fā)生在人類和機器人之間的訴訟案件。
隨著機器人越來越融入人類社會,為社會機器人制定一個法律框架的重要性就日漸明顯。在人類與機器人和諧共處的社會到來之前,如何在人類—機器人互動(機器人技術(shù)開發(fā))和社會制度設計(法律法規(guī)框架制定)之間保持平衡,是橫亙在人類面前最大的安全挑戰(zhàn)。(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