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南京市政府發(fā)布通知,取消房屋限購,明確指出在全市范圍內從即日起購房不再需要提供新購住房證明。隨著大城市房屋限購政令的取消,房地產行業(yè)或將迎來它的又一個春天。
南京取消樓市限購
9月21日,南京市政府發(fā)布《市政府關于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fā)展的通知》,明確指出在全市范圍內從即日起購房不再需要提供新購住房證明。這意味著,南京成為全國倒數(shù)第七個取消限購的城市,至此,僅剩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珠海、三亞6個城市未取消限購。
《通知》中有七項新規(guī),第三項中明確提出,為充分發(fā)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在全市范圍內從即日起購房不再需要提供新購住房證明。第四項則明確指出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繼續(xù)貫徹落實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積極滿足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購房的合理信貸需求,不斷加大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支持力度。
限購取消,房價松綁
我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商品房銷售價格由當事人協(xié)商議定,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中央政府在住房與城鄉(xiāng)建設部指定的40個重點城市統(tǒng)一實施基本限購令:各城市本地戶籍與持人才居住證家庭,最多限擁有兩套住房;外地戶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擁有一套;兩次購房時間需相隔兩年以上;禁止公司購房。
隨著房屋限購令的實施,房價開始趨于平穩(wěn),各地的房屋限購政策也開始放開。然而,由于國人對房屋的需求量大,為了給房價松綁而取消限購,可能讓房價再次一路飆升。因此,當房價再次高漲之時,大家買房時一定注意風險防范,避免自己高價買來房子的同時也將麻煩買到手。
李京衛(wèi)律師辦案心得:房產是平常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本,房產問題關系到全社會婚姻、家庭等各個方面,處理好房產的的法律糾紛,保障委托人的利益,讓委托人居有其所,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是律師義不容辭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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