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在深圳舉行的第二屆粵港澳法學論壇上,來自粵港澳三地法學、法律界的專家學者共150多人暢所欲言。副省長李容根到會祝賀并講話。參加論壇的華南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黃立在發(fā)言時說,分析和比較內地、香港、澳門三地的“反黑”刑事法規(guī),對于完善和協(xié)調三地打擊有組織犯罪有重要的作用。
香港懲治有組織犯罪的法律主要有《社團條例》和《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澳門有針對黑社會犯罪制定的《黑社會管制法》和《有組織犯罪法》。黃立認為,內地可借鑒制定專門的反黑法律,或者至少在《刑法》中設專章(專節(jié))集中規(guī)定與黑社會犯罪有關的法律并根據(jù)黑社會犯罪的發(fā)展、演變情況,及時更新、修改、完善反黑法律。
黃立建議內地要進一步明確黑社會組織和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區(qū)別,實事求是地判斷和打擊黑社會犯罪。將有關黑社會組織和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法律規(guī)定明確化、細化,以符合罪行法定的原則。采用詳盡列舉而非模糊概括的方式,盡可能全面地歸納黑社會組織犯罪可能涉及到的各種罪行。不要像過去的反革命罪、投機倒把罪和流氓罪一樣成為“口袋罪”,許多行為都能往里套。
黃立希望能加大涉黑的處罰種類及幅度,提議將涉黑犯罪的法定刑由原來的10年有期徒刑提升到無期徒刑。對國家工作人員參與黑社會(性質)犯罪的,施以更重的刑罰,防止黑社會“政治化”。增設財產(chǎn)刑,從根本上斷絕黑社會性質犯罪的再生基礎。應依照犯罪人財產(chǎn)價值的總額判處,而不僅限于司法機關查明的數(shù)額;還應規(guī)定沒收其全部非法所得,以徹底斷絕其經(jīng)濟命脈。
【觀點鏈接】觀點:打黑除惡還未到“收關”之時
10月22日上午10點,劉鐘永作為第一個被告被帶到審判庭?!袄洗蟆眲傄涣料嗑蛡戎眢w、斜著眼睛橫掃旁聽席,眼里充滿了恨意。“劉鐘永,你是否上訴?”面對法官的詢問,團伙頭目劉鐘永大聲回答道:“上訴!”并隨即補充說,“老子死不了!”話語一出,庭上一片嘩然。
一個違法犯罪份子,一個萬惡之徒,憑何叫囂?且聽網(wǎng)友對你如此藐視法庭,劣性不改,罪加一等的呼聲;且看重慶“除惡不盡,打黑不止”的決心,你會發(fā)現(xiàn)雖然眾多審判已開始,但重慶打黑并沒到“收關”之時。
從去年打黑除惡工作開始以來,重慶一直堅持:保護傘沒打掉的、違法違紀人員沒查處的、經(jīng)濟基礎沒摧毀的、追繳沒收非法所得判決沒執(zhí)行的“四不放”過原則,先后將1544名涉黑犯罪嫌疑人緝拿歸案,469名逃犯被實施境內外追捕,67名黑惡團伙首犯和骨干先后被警方執(zhí)行逮捕,并逐步開庭審判。這些成績斐然,但也僅僅只能說明打黑除惡行動開始走上坦途,邁出了萬里長征的第一步而已,離“黑惡必除,除惡務盡”的目標還很遠!如何深入持久開展此工作,靜民心、隨民愿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從重慶市打黑除惡成果來看,那些損人害己、危害百姓利益的罪惡不僅來自黑社會團伙還有許多高官,甚至還有一批司法部門的人。這些事實,不僅讓廣大人民群眾“蛇鼠一窩”的想法陡生,更讓人感嘆狼狽為奸、官匪勾結的的現(xiàn)實。要消除人民心中根深蒂固的觀念,樹立政府形象及威嚴,打黑步子還步子需邁得更大些,涉及面還應更廣些!還百姓以安寧,給民眾以安樂,打黑除惡腳步不能停。惡行不止,民眾不寧呀!
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曾說,打黑不是主動而為,是被逼的?!袄习傩站奂谡T口,舉著血淋淋的照片,畫面讓人神經(jīng)緊張。黑惡勢力拿刀砍人,就像屠戶用刀砍殺牲畜,慘不忍睹。”事實,像針一樣刺痛了領導的心,這種痛來自領導對百姓的深愛,來自執(zhí)政理念的轉變。要解決民眾疾苦,緩解糾心這痛就得打黑除惡,政府就應該義不容辭的扛起這支“大槍”,還百姓以安寧,給社會以和平,從目前來看該工作還任重道遠。
【觀點鏈接】觀點:打黑除惡須持續(xù)推進
備受關注的重慶打黑系列案件10月12日在重慶市的五個中級法院陸續(xù)開庭審理,受到公眾強烈關注。打黑除惡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需要各地運用政治、經(jīng)濟、社會、文化等各種方法進行綜合治理,最大限度地鏟除黑惡勢力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
重慶打黑案備受矚目,但黑惡勢力的犯罪活動不僅僅存在于重慶一地。由于當前我國正處于經(jīng)濟轉軌、社會轉型時期,滋生黑惡勢力的土壤和環(huán)境依然存在,黑惡勢力犯罪活動仍然比較活躍。特別是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各種社會消極因素和矛盾明顯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助長黑惡勢力的滋生和發(fā)展。由此,必須持續(xù)深入推進打黑除惡專項斗爭。
對易于滋生黑惡勢力的高危行業(yè),工商、稅務、國土資源、建設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完善行業(yè)準入、資格審查制度,防范黑惡勢力介入。通過加強執(zhí)法檢查、行業(yè)監(jiān)管力度,堅決防止暴力拆遷、非法采礦、壟斷經(jīng)營、強迫交易等現(xiàn)象出現(xiàn)。在日常執(zhí)法工作中,要及時發(fā)現(xiàn)相關行業(yè)、場所中涉黑涉惡問題和線索。加強金融監(jiān)管,預防、監(jiān)控黑惡勢力洗錢犯罪活動。
同時,應加強對重點人群的管控,減少黑惡勢力的“后備軍”。政法機關與街道、社區(qū)應及時了解刑釋解教人員的動向,加強管理、幫教,防止被黑惡勢力利用。做好對下崗、待業(yè)、外來務工人員等群體的安置、就業(yè)和社會保障,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加強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認真落實各項幫扶措施,防止被黑惡勢力教唆、利用。
深挖“保護傘”、摧毀黑惡勢力的經(jīng)濟基礎,是當前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對涉黑案件中存在的“保護傘”,公安機關應依法并案偵查,并及時向紀檢監(jiān)察、檢察機關通報。檢察機關在審查涉黑案件時,應增強深挖“保護傘”犯罪的意識,力求發(fā)現(xiàn)“保護傘”犯罪線索,并一查到底,依法嚴懲。對案情重大、“保護傘”犯罪復雜的涉黑案件,需要地方主要領導堅決排除阻力和干擾。
特別應引起注意的是摧毀黑惡勢力的經(jīng)濟基礎,堅決防止其死灰復燃東山再起。公安機關應當將核查涉黑組織的資產(chǎn)作為辦案的重要內容,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黑惡勢力轉移資產(chǎn);法院應加大執(zhí)行力度,追繳、沒收涉黑組織的非法所得。
對地方來說,還應加強偵查、起訴、審判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的專門力量建設,加強對參與打黑除惡干警的保護力度,努力為他們排憂解難、撐腰壯膽。對打黑干警的控告、檢舉,要區(qū)分情況,慎重開展調查處理,維護打黑干警的合法權益。
【觀點鏈接】觀點:打黑除惡需要標本兼治
近日,重慶“涉黑涉惡”案件進入開庭審理階段,女“黑老大”謝才萍被控五宗罪。客觀地說,黑惡勢力是中國社會轉軌換型期普遍存在的一種現(xiàn)象,其猖獗態(tài)勢,絕非僅僅重慶市所獨有,在全國其他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若要長治久安,必須標本兼治。
重慶黑惡勢力被揭開后,56歲的重慶長壽區(qū)人易大德自己出資10萬元,在報紙上打出“鏟除黑惡勢力得民心,順民意。向奮戰(zhàn)在打黑除惡一線的人們致敬”的廣告。通過這則廣告,你可以想到黑惡勢力的瘋狂,他們盤踞的日子里,也不知有多少老百姓有苦無處說,有冤無處伸,任憑宰割,甚至被逼得家破人亡。連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都說,“打黑不是我們要主動而為,而是黑惡勢力逼得我們沒辦法。”
從重慶經(jīng)驗來看,黑惡勢力的存在和發(fā)展,不是一個簡單的治安問題,而是與官員腐敗、財富占有伴生的產(chǎn)物,往往得益于某些官員的庇護。若要長治久安,必須標本兼治,除堅持不懈地打黑除惡外,還要依靠體制改革、機制創(chuàng)新、法律手段來解決根本的、長遠的問題,著力發(fā)展健康的社會組織,培育良性力量來抑制黑惡勢力。唯有如此,黑惡勢力才無處遁形,社會才會更加和諧。
【其他】專家評論:“涉黑”案定罪量刑都很準
10月21日,重慶市一中院、三中院分別對楊天慶等9人“涉黑”案、劉鐘永等22人“涉黑”案一審進行了宣判。對于定罪量刑,重慶市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所長方令和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刑法學副教授黃娜表示,在此案的審理上定性精準、量刑準確,體現(xiàn)了寬嚴相濟的原則。
“依法、公正,順民心”。重慶市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所長方令得知市一中院、三中院分別對楊天慶等9人“涉黑”案、劉鐘永等22人“涉黑”案一審宣判結果后稱,兩個涉黑團伙中都有“血債”,法院的判決充分體現(xiàn)了罪刑相當、寬嚴相濟的原則。
方令說,對于判決結果很多老百姓都很關注,因為該類案件社會危害大,直接影響到社會秩序、工作秩序和群眾的生活秩序。正因為如此,所以很多老百姓平常也在議論,在觀望,甚至是用另一種眼光在看待法院審理和判決。從某種意義上說,這種觀望和議論也是對法院的一種社會監(jiān)督。
他說,縱觀法院判決,兩起涉黑案件中都有“血債”,都有命案,除了兩個涉黑頭目被判處死刑外,楊天慶涉黑團伙中骨干成員劉成虎也被判決死刑,這充分體現(xiàn)了“罪刑相當”的刑罰原則,即是說犯什么樣的罪,就該受到什么樣的刑罰制裁,并非只有涉黑頭目才判死刑。
此外,兩個案件中為何有的判死刑,有的判死緩,有的1~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這也體現(xiàn)了寬嚴相濟原則,而不是“一刀切”,充分體現(xiàn)了嚴格依法辦案、科學辦案。方令說,打黑除惡是“平安重慶”建設的基礎,他認為一審判決是依法的,公正的,是順民心的。
“判決認定的事實足夠有力地支撐了法院認定的罪名”,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刑法學副教授黃娜,閱看了重慶市一中院關于楊天慶涉黑團伙犯罪的判決材料后說,案件定性是沒有問題的,甚至可以說是精準的。
黃娜用了三個“準確”來評價法院的判決。她說,首先,定性沒有問題,應該說是準確的,支撐罪名的犯罪事實是有力的。比如,2007年8月,楊天慶安排簡紹坤為被上網(wǎng)追逃的劉成虎偽造居民身份證,法院定罪時,認定楊天慶犯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是因為楊天慶作為組織者、領導者應當對團伙成員的全部犯罪事實負責。
那么,楊天慶團伙骨干劉成虎被認定有故意殺人罪,而楊天慶作為組織者、領導者為何沒有這個罪名?
黃娜解釋說:“判決表明,劉成虎在加入楊天慶涉黑組織前曾加入以汪顯斌(已判刑)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而劉成虎故意殺人事實是在2002年,是在他加入楊天慶團伙以前所實施的犯罪。”盡管此案時間跨度長,但判決將時間事實區(qū)分得非常清楚,非常精準,“而不是胡子眉毛一把抓”,黃娜認為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表述也很準確。
她說,一審判決罪名準確,量刑適當,但這畢竟是一審判決,各被告人均可上訴,終審判決認定的罪名和量刑才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各被告人都不提起上訴。
專注刑事辯護律師 還無罪者一生清白:優(yōu)秀的刑辯律師,具有挑戰(zhàn)公權力的勇氣和智慧,用抽絲剝繭之功分析每一份證據(jù),敢于排除非法證據(jù),為嫌疑人的生命權和自由權而戰(zhàn),還無罪者一生清白,是刑辯律師的追求,為此,我們不能懈怠,刑辯律師永遠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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