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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卡回歸同意加盟上港
在哪“服役”不都一樣嗎,本來是這樣認為的,但是事實是,錢的魔力才是最大的。因為經濟低迷贊助商不能支付孔卡薪水,但是總有人會拋去橄欖枝,上港,有錢咱就簽合同吧。
據(jù)巴西《環(huán)球體育》報道,孔卡轉會上海上港一事,得到了孔卡本人、俱樂部和支付孔卡薪水的贊助商認可,但因為錢的問題,目前轉會仍陷入僵局。
本來贊助商會承擔孔卡薪水的部分,但現(xiàn)在贊助商已不向俱樂部提供幫助,弗羅米嫩塞也無法承擔孔卡400萬美元的年薪,只好再次將孔卡拋售,而財大氣粗的上海上港自然有實力將其攬入懷中。
孔卡本人,《環(huán)球體育》明確表示,他已經同意了重返中超。有媒體更是表示,孔卡已經告知身邊的人,他很可能會到上海踢球,他的朋友還透露,孔卡一家的私人翻譯以及中國保姆,都可能隨孔卡一家人前往上海。
目前,弗魯米嫩塞俱樂部和贊助商Unimed還是在關于回購孔卡時的費用扯不清。據(jù)悉,弗魯米嫩塞俱樂部還拖欠了孔卡兩個月的肖像權。
勞動合同的內容
知名勞動律師楊帥提示,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自國足三連勝以來,中國足球給國人帶來前所未有的希望,上海上港財大氣粗天價將一員猛將收入門下,有錢就是霸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