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晶晶被曝搬離霍家大宅
郭晶晶被曝搬離霍家大宅,嫁入豪門背后的辛酸。31歲跳水皇后郭晶晶去年11月嫁入霍家,不到1年就替霍家添后,為身家300億(新臺幣)的香港富商霍震霆長子霍啟剛產下1子,看來順遂的婚姻路卻傳出告急,傳她因不適應豪門,已經搬離霍家大宅。
據中國臺灣“中國時報”消息,剛滿32歲的郭晶晶被香港周刊爆料已搬離霍家,據香港知名電臺主持人查小欣在博客上透露,郭晶晶嫁進來不適應夫家文化,更直言豪門妯娌之間必然上演宮廷斗爭戲碼,甚至拿出婆婆朱玲玲當年嫁進來的情況作對比。嫁入霍家時郭晶晶曾說要以婆婆朱玲玲為目標,表示即便年紀不輕仍要生夠三個才收工。如今才生完一個,便爆出搬離霍家,看來大事不妙。近日,查小欣援引香港周刊報導,郭晶晶搬離霍家,和霍啟剛在外單獨住一事,直指郭晶晶嫁進郭家后,不適應夫家豪門文化,且豪門媳婦只有表面幸福,背后都是心酸,更曝豪門妯娌之間必然上演“金枝欲孽”的勾心斗角情節(jié)。
隱私權的維護
名人的種種動態(tài)一直都是媒體關注的焦點,輕易被挖掘和放大,那究竟這種“探秘”算不算隱私侵權呢?
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而且權利主體對他人在何種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對自己是否向他人公開隱私以及公開的范圍和程度等具有決定權。隱私權作為一種基本人格權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搜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p>
但是對于名人,應該是在不牽涉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其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擾;家庭生活和正常私生活不受監(jiān)聽監(jiān)視;正常通信秘密與自由不受侵犯;正?;閼偕畈皇芩烁蓴_;與社會政治和公共利益完全無關的私人事務不受侵擾。當事件本身無公眾利益,對其本人及其家人的身心健康構成了明顯而嚴重的威脅或傷害時,應看作侵犯了名人的隱私權。
所以,對于郭晶晶搬離霍家大宅一類的報道,并不構成隱私侵權。(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