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4日,公安部副部長黃明在赴河北省石家莊市與省市公安交管部門負責同志和檢測站、駕校、私家車主代表座談時表示,在全面深入推進車檢改革的同時,將積極推動駕駛?cè)伺嘤柨荚嚫母?。人們期盼已久的駕照自學自考,或許在此輪改革中有所突破。
駕校壟斷的種種弊端
如今,駕校培訓價格不斷上漲,請客吃飯、送煙塞錢等潛規(guī)則屢見不鮮。一些駕校成為腐敗沃土,車管所同它的駕?!靶』锇閭儭毙纬闪艘粋€“共存共榮”的利益鏈。由于缺乏有效的監(jiān)督和市場競爭,民眾在付出高昂學費的同時還不得不“賄賂”教練和考官,很多人還得“犧牲”時間默默忍受教練的“語言暴力”,這樣的駕考“生態(tài)”讓學員叫苦不迭。
駕駛?cè)伺嘤柨荚囀堑缆方煌ò踩牡谝粋€關口,與群眾生產(chǎn)生活和生命財產(chǎn)安全密切相關。有數(shù)據(jù)顯示,我國駕駛?cè)艘呀咏?億,預計每年仍將以2000多萬人的速度快速增長。在汽車消費逐漸成為“家常便飯”的今天,現(xiàn)行的駕駛?cè)伺嘤柨荚囍贫入y以適應新的形勢,確有改革必要。
不上駕校為何不能自考駕照?
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中稱,只要準備了居民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機動車駕駛?cè)松眢w條件證明》等材料,就可以申請考試,那為什么人們必須花費數(shù)千元參加培訓才有駕照考試機會?顯然是相關部門在駕駛培訓高額利潤的驅(qū)動下,形成了對駕照考試培訓的壟斷,通過捆綁培訓和考試而牟取暴利。
其實,我國法律并沒有明文規(guī)定駕照必須通過參加培訓班才能獲得,因此理論上公民有權利選擇自己的駕駛技術學習途徑。關鍵在于,必須打破行政壟斷的利益藩籬,革除交管所與駕校之間“曖昧”的灰色利益鏈。
駕照是否屬行政許可?
行政許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況下,行政主體根據(jù)行政相對方的申請,經(jīng)依法審查,通過頒發(fā)許可證、執(zhí)照等形式,賦予或確認行政相對方從事某種活動的法律資格或法律權利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由此可見,考駕照當然屬于行政許可的范圍。
但是,現(xiàn)在很多地方都規(guī)定,駕考必須要有“駕校培訓記錄”,毫無疑問,這是完全沒有法律依據(jù)的。對于公權,法無授予即禁止,政府的任何一種行政權力,都必須有法律明確的授予。法律既然沒有要求公民必須經(jīng)過駕校培訓才能參加駕考,選擇如何學習駕駛技術就是公民的自由。(法邦網(wǎng))
